需要备案,中文域名也属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条例需要备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域名备案
可以注册和备案,但是要遵循相关规定。对域名规则进行规定的最主要法规是2012年5月29日起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第二章“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第五条和第六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
从事“.CN”、“.中国”、“.公司”、“.网络”域名的注册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有域名注册服务系统,且有专门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的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六)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服务退出机制;
(七)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条
拟从事“.CN”、“.中国”、“.公司”、“.网络”域名注册服务的,应当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签署《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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