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处罚依据

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处罚依据,第1张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哥老官的牛蛙事件只是一个被点出来的例子,这样知名的餐馆还会出现食品问题,其他的餐馆饮食更不必说。餐饮问题一直都是国民的重点关注内容,在今年这样的背景下,这个问题变得更为敏感,毕竟餐饮食品是要入口的,病从口入谁都知道。所以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保证菜品质量呢?我们先来看哥老官牛蛙事件发生的背景。

  牛蛙是活物,所以要搞清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是养殖环节还是加工环节。两方面要一起抓,不能只盯着饭馆表达自己的愤怒。从新闻我们可以看到,牛蛙是被检测出了呋喃西林,这种药物属于抗菌类,是被用来治疗兽类疾病的,所以我们可以断定牛蛙是在养殖过程中用到呋喃西林的。在这里我们的关注点就应该转移到牛蛙养殖基地了。

  我个人认为,除了牛蛙还有其他一些活物,养殖肯定会有损耗,有些养殖地为了压缩成本,就会选择降低损耗,也就是提高这些活物的成活率。呋喃西林是兽类药物,而且还是国家禁用的,其成本也不高,所以很多商家会铤而走险,冒险用呋喃西林。这种行为可以称得上是黑心商家了,大家也应该知道呋喃西林对人体的危害了,但是这样用过呋喃西林的牛蛙还是会被端上餐桌,想想还是会害怕。

  总的来说,不管是肉类还是蔬果类,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肯定就会有黑心商家,所以我们消费者,能自己做饭的还是自己做饭,最大程度保证自己的身体安全。可能很多人来不及自己做,那就选自己信任的外卖。食品安全一定不要忽视,呋喃西林虽然对人体影响很小,但是大家肯定还是会害怕,所以一定要注意入口的东西是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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