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网站ICP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1、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接上级通信管理局部门通知,对含有企业、行业、社区类信息的网站请以单位名义进行备案,为了让您网站备案顺利通过请您认真查看需备案网站类型与备案主体的对应要求,特此通知:一、个人可以备案网站的内容:
1.个人博客(个别地区需要办理审批文件)
2.网址导航
3.个人作品展示(绘画等)
4.文摘
二、个人不能备案的网站类型:
1.不能备案含有企业、行业类信息的网站
2.不能备案论坛网站
3.不能备案经营类,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例如购物、团购类
4.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
以上摘抄自管局,如果要改成盈利性的,需要变更成企业,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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