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由这些基本要素相互结合,形成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曲调,节奏,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音色等。
速度是指节拍的速率。它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慢、快和适中。速度术语一般记在乐谱开头,大多是意大利语。除术语以外,还有时采用比较精确的标记,比如=88,意思是一分钟演奏88个一拍,=88,则是一分钟演奏88个二分音符。在音乐专用的节拍器上可以看到这些的速率。
力度并不是音量,力度是由振幅决定的,不同的振幅决定力度的大小,即音的强弱。但要注意,强与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音产生对比才能知道它们之间的强弱关系。单个的音是无所谓强、无所谓弱的。
音乐表情是钢琴乐谱上常见的一类术语,是一种通过乐谱中传达感情或技法的方式,通常用德语、法语、意大利语等语言表示。
m.s.全名:mano sinistra,意思是:左手的意思。
音乐中的其他术语:
1、渐慢(rallentando/rall)
2、稍转慢(poco meno mosso)
3、渐快(accelerando/accel.)
4、稍转快(poco più mosso)
5、速度自由(ad libitum/ad lib.)
扩展资料:
任何一部音乐作品中所发出来的声音都是经过作曲家精心思考创作出来的,这些声音在自然界是可以找到,但是没有经过艺术家们别出心裁创作与组合,是不能成为音乐的。
音乐以声音为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意象的塑造,以有组织的音为材料来完成的。因此,如同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一样,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这是音乐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音乐艺术表现手段的声音,有与自然界的其他声音不同的一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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