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其《备案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的,应当提前30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电子验证标识和备案编号,并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资料齐全情况下,备案审核大概需要20个工作日。准备好备案需要的资料:
企业网站备案:
1份营业执照副本彩色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1份网站法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1份负责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法人的半身彩照(jap格式),
负责人彩色半身照需有机器服务商的字样。主办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人备案: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网站所有公章的委托书书(负责人亲手办理则不需要),安全协议书(盖公章、签字)核验单(盖公章、签字),域名证书。
注意:核验单请不要填写关于接入服务单位的部分!另外打印的时候注意千万不要把表格打印到2页上了,一定要完整的一页。
流程简介:网站主办方提交上述的资料信息给接入服务商-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服务商判定是否合格----确定合格后提交信息---交入省管局备案系统--省管局审核备案信息,合格后生成备案号----备案数据同步----部级备案系统
以上是网站备案的一些基本流程,因要现场核验,你的公司在佛山最好选择佛山的服务商,在佛山找华企立方,帮你排除后顾之忧。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