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网站备案方式如下:山东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网站主办者证件复印件
3、域名证书
4、备案真实性核验照片。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办理网站企业备案的,只要有合法的工商执照号码就可以了。如果是以企业备案的话主办单位填你的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就填写法人名称。
现在备案的审核制度比以前严格很多。个体工商户也是有营业执照的,请用执照上的名称和注册号等信息直接备案,方便审核。如果网站是带有公司经营性质的话,用个人名义备案是无法通过的。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还是用执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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