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基本信息: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本栏。);经营者信息: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2、开业登记:备选字号(申请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备选字号”栏。);经营范围;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3、变更登记: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4、备案:备案事项;备案内容;家庭成员姓名;家庭成员证件名称及号码5、注销登记:清税证明文号;组成形式;注销原因;备注。6、申请人声明: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经营者签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请人身份证明营场所证明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个体工商户两年去备案可以吗:不可以
个体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申请办理税务备案。税务行政机关理应于接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送给税务备案有效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公司,公司在外省设立分公司和从事生产、运营的地方,个体户和从事生产、运营事业编(下列通称从事生产、运营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有效证件,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申请办理税务备案。税务行政机关理应于接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送给税务备案有效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将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签发营业执照的状况,按时向税务行政机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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