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央支持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落实早前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原则上通过的24项政策措施,继早前税务优惠、购买房屋便利、青年创业支援、科技经费“过河”、律师和建筑专业服务开放等已落实的措施。
近期将出台的有:容许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的指定港资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常用的医疗仪器、放宽内地人类遗传资源过境香港作研究用途、在港珠澳大桥实施“港车北上”的便利和加快落实“跨境理财通”。
二是关于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中央支持深化两地金融互联互通,逐步扩大“互联互通”合资格股票范围,同意加快香港上市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内地科创板股票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纳入标的。
三是关于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航空枢纽地位,中央支持香港国际机场按市场化原则投资入股珠海机场,参与其运营发展,进一步深化合作,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机场群。
四是关于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中央支持香港与深圳共同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深圳园区和位于落马洲河套的香港园区,实践“一国两制”下,位处“一河两岸”的“一区两园”。
深化内地与港澳投资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内地企业通过港澳吸引外资和境外投资,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投资部门合作,协助其在内地举办投资推广活动。鼓励港澳人员赴内地投资及创业就业。截至2020年底,香港累计在内地投资1.3万亿美元,占内地利用外资总量的56.2%。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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