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用日期,即限期使用日期。意思是是只能在这个期限之前用,超过了就不能用了。
一般的化妆品的保质期多是三年的,化妆品多数含有蛋白质、维生素、油脂等,一旦放置时间太久,过期了,就容易因日晒氧化而变质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扩展资料
2011年在《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项目要求的通知》中要求产品申报资料中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部分要明确或增加贮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内容。
如标志上注明12M,即开封后的保质期为12个月。开封后保质期限是产品的最佳使用期限。不同的产品类别和不同的原料组分所对应的开封后使用期限也不同。卸妆乳、化妆水等使用期限多为6个月,霜类和精华液类多为9到12个月,而不含防腐剂与香料等产品的有效期可能会更短。
为延长化妆品的安全有效时间,消费者应尽量在阴凉干燥处存放化妆品,并在使用后拧紧瓶盖。最好避免用手直接取用化妆品,或是取用时注意手部卫生。如果取多了,也别再放回瓶中了,免得导致细菌侵入繁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化妆品如何安全贮藏和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化妆品标识
限用日期指的是化妆品的限用日期,即在此日期间可以使用,超过该日期后就不可使用了。化妆品多数含有蛋白质、油脂等,放置时间过久会引起变质。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第十一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
扩展资料: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除注册商标之外,标识所使用的拼音、外文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质检总局——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化妆品如何安全贮藏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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