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电管[2010]64号文件,对未进行ICP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完全的网站,进行强制关停。网站运营商作为此网站的运营商,有责任和义务免费协助网站所有者,核实相关信息及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主办者要注意对网站上所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禁止发布国家规定不能发布的有害信息。
”网站备案域名所有者与需要备案的主办者名称要一致“是指:域名证书上的名称和备案单位一样。备案须知:
个人备案,那么域名所有者需要为个人所有;
企业备案,那么域名所有者需要为企业所有。
若不一致,需要做域名信息修改,可联系域名注册商修改。
域名备案相关法规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规定,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要求一致。现实中很多域名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关联单位或个人注册。因此,如果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不一致的,建议修改域名注册所有人;如确实修改不方便的,也可由域名所有人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域名确实是由备案信息中的网站主办者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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