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所有者和备案人员不是一个人可以备案嘛?

域名所有者和备案人员不是一个人可以备案嘛?,第1张

通常,域名备案需要域名持有人,网站负责人,公司法人等信息要求一致,因为在某些地方的管局在审核网站备案的时候需要域名证书或者查看域名的whois信息。如果发现域名所有人与备案提交的资料不一样可能会不通过。但是,有的备案平台只要域名所有人是备案资料里面的(法人姓名,企业名字,网站负责人)里面其中一个名字都是可以通过备案的。

分两种情况:

1、若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话,无论怎么备案这个域名都是属于你的,域名拥有全球唯一性,只要你注册成功后就会有域名证书的,书上显示的个人。

2、以公司名义备案的话,到时备案信息会显示是公司,但域名所有人还是个人,这个互不影响。

扩展资料:

域名的发展历史

1985年1月1日(不排除注册日期被重置的可能),域名史上第一个域名nordu.net被注册。1985年3月15日,Symbolics公司注册了历史上第一个.com域名。当时域名注册刚刚兴起,申请者寥寥无几。

1993年Internet上出现WWW协议,域名开始受到关注。

1993年Network Solutions(NSI)公司与美国政府签下5年合同,独家代理.COM、.ORG、.NET三个国际顶级域名注册权。当时的域名总共才7000左右。

1994年开始NSI向每个域名收取100美元注册费,两年后每年收取50美元的管理费。

1998年初,NSI已注册域名120多万个,其中90%使用“.COM”后缀,进帐6000多万美元。有人推算,到1999年中期,该公司仅域名注册费一项就将年创收2亿美元。

1997年7月1日,作为美国政府"全球电子商务体系"管理政策的一部分,克林顿总统委托美国商务部对域名系统实施民间化和引入竞争机制,并促进国际的参与。

7月2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面向公众征集方案和评价的邀请,对美国政府在域名管理中的角色、域名系统的总体结构、新顶级域名的增加、对注册机构的政策和商标事务的问题征集各方意见。

1998年1月30日,美国商务部通过其网站正式公布了《域名技术管理改进草案(讨论稿)》。这项由克林顿总统的Internet政策顾问麦格日那主持完成的“绿皮书”申明了美国政府将“谨慎和和缓”地将Internet域名的管理权由美国政府移交给民间机构。

绿皮书总结了在域名问题上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移交过程的稳定性、域名系统的竞争性、“彻底的”协作性和民间性,以及反映所有国际用户需求的代表性。

在这些原则下,绿皮书提出组建一个民营的非盈利性企业接管域名的管理权,并在1998年9月30日前将美国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交给这个联合企业,并最迟在2000年9月30日前顺利完成所有管理角色的移交。

1998年6月克林顿政府发表一份白皮书,建议由非盈利机构接管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这份报告没有说明该机构的资金来源,但规定了一些指导原则,并建议组建一个非盈利集团机构。

1998年9月30日美国政府终止了它与目前的域名提供商NSI之间的合同。双方的一项现有协议将延期两年至2000年9月30日。

根据该协议,NSI将与其他公司一道承接Internet顶级域名的登记工作。NSI和美国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将于1999年3月31开始分阶段启动共享登记系统,至1999年6月1日完全实施。

1998年10月组建ICANN,一个非盈利的Internet管理组织。它与美国政府签订协议,接管了原先IANA的职责,负责监视与Internet域名和地址有关的政策和协议,而政府则采取不干预政策。

2018年7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为“.BAIDU”顶级域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BAIDU”顶级域服务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域名

从法律上讲,域名所有者如果是自己的名字,域名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域名所有者对您域名的使用没多大关系,打比方域名所有者不是您,但是您用域名域名密码,照样可以正常使用这个域名;如果域名所有者是您,但是您不知道这个域名的管理密码,域名是在别人的会员号下管理的,您同样是不能使用您的域名的。其实域名是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的,某种意义上永远都不能真正自己拥有,且说域名是一级一级向上提交的,您的域名可能是在好几级的代理商哪里注册的,每个上级管理者都能管理您的域名。而且一旦域名过期以后,您就不再拥有域名的所有权了。

不过一般正规域名注册商都是不会随便动您的域名的,只要您在注册域名的时候把域名注册到自己的会员号下,然后信息全部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一般就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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