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情况:
1、若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话,无论怎么备案这个域名都是属于你的,域名拥有全球唯一性,只要你注册成功后就会有域名证书的,书上显示的个人。
2、以公司名义备案的话,到时备案信息会显示是公司,但域名所有人还是个人,这个互不影响。
扩展资料:
域名的发展历史
1985年1月1日(不排除注册日期被重置的可能),域名史上第一个域名nordu.net被注册。1985年3月15日,Symbolics公司注册了历史上第一个.com域名。当时域名注册刚刚兴起,申请者寥寥无几。
1993年Internet上出现WWW协议,域名开始受到关注。
1993年Network Solutions(NSI)公司与美国政府签下5年合同,独家代理.COM、.ORG、.NET三个国际顶级域名注册权。当时的域名总共才7000左右。
1994年开始NSI向每个域名收取100美元注册费,两年后每年收取50美元的管理费。
1998年初,NSI已注册域名120多万个,其中90%使用“.COM”后缀,进帐6000多万美元。有人推算,到1999年中期,该公司仅域名注册费一项就将年创收2亿美元。
1997年7月1日,作为美国政府"全球电子商务体系"管理政策的一部分,克林顿总统委托美国商务部对域名系统实施民间化和引入竞争机制,并促进国际的参与。
7月2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面向公众征集方案和评价的邀请,对美国政府在域名管理中的角色、域名系统的总体结构、新顶级域名的增加、对注册机构的政策和商标事务的问题征集各方意见。
1998年1月30日,美国商务部通过其网站正式公布了《域名技术管理改进草案(讨论稿)》。这项由克林顿总统的Internet政策顾问麦格日那主持完成的“绿皮书”申明了美国政府将“谨慎和和缓”地将Internet域名的管理权由美国政府移交给民间机构。
绿皮书总结了在域名问题上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移交过程的稳定性、域名系统的竞争性、“彻底的”协作性和民间性,以及反映所有国际用户需求的代表性。
在这些原则下,绿皮书提出组建一个民营的非盈利性企业接管域名的管理权,并在1998年9月30日前将美国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交给这个联合企业,并最迟在2000年9月30日前顺利完成所有管理角色的移交。
1998年6月克林顿政府发表一份白皮书,建议由非盈利机构接管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这份报告没有说明该机构的资金来源,但规定了一些指导原则,并建议组建一个非盈利集团机构。
1998年9月30日美国政府终止了它与目前的域名提供商NSI之间的合同。双方的一项现有协议将延期两年至2000年9月30日。
根据该协议,NSI将与其他公司一道承接Internet顶级域名的登记工作。NSI和美国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将于1999年3月31开始分阶段启动共享登记系统,至1999年6月1日完全实施。
1998年10月组建ICANN,一个非盈利的Internet管理组织。它与美国政府签订协议,接管了原先IANA的职责,负责监视与Internet域名和地址有关的政策和协议,而政府则采取不干预政策。
2018年7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成为“.BAIDU”顶级域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BAIDU”顶级域服务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域名
从法律上讲,域名所有者如果是自己的名字,域名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域名所有者对您域名的使用没多大关系,打比方域名所有者不是您,但是您用域名域名密码,照样可以正常使用这个域名;如果域名所有者是您,但是您不知道这个域名的管理密码,域名是在别人的会员号下管理的,您同样是不能使用您的域名的。其实域名是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的,某种意义上永远都不能真正自己拥有,且说域名是一级一级向上提交的,您的域名可能是在好几级的代理商哪里注册的,每个上级管理者都能管理您的域名。而且一旦域名过期以后,您就不再拥有域名的所有权了。不过一般正规域名注册商都是不会随便动您的域名的,只要您在注册域名的时候把域名注册到自己的会员号下,然后信息全部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一般就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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