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怎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怎么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怎么备案1为方便常年在异地工作的人和随迁老人等群体在异地用医保就医,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国家医保局推出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今后在外地住院看病想走医保,手机上备案好就能直接去就医啦!
这里再给大家捋一遍,
外地住院看病刷医保的流程:
01 先备案:
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提交备案相关的个人信息、就医地信息等。
02 选定点:
在备案中提交的就医地选择联网的定点医院就诊。点击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快速帮你找到附近的定点医院。
03 持卡就医:
带上就诊人的社保卡就可以去看病了。后期还将支持身份证和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下面开始第1步:备案。
扫这里↓
备案操作指南
1 备案提醒
目前网上备案已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陕西、宁夏、新疆的部分地市开通。如果你的参保地在这些地区,可以直接点击开始备案。其他地区陆续开通中。
提醒:如果你的参保地不在上述地区,请勿操作,以免影响参保人现有待遇水平。可以先到线下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点击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查询附近的经办机构。
2 开始备案
点击快速备案,按照提示进行操作。还也可以代他人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后,提交备案。
3 查询备案进度
备案提交后,你将会收到医保局短信提示,将会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结果。
在此期间,你可以在小程序查询到最新备案进度。
还有一个好消息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同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目前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已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跨省异地就医怎么备案2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同步按要求调整信息系统,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参保人员如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是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 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此次《通知》根据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行为发生的原因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并进一步细分为6种人员。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就医怎么备案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比如:河北省廊坊市某退休职工,2022年7月1日在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费用总额64.29元,基金支付48.89元。
此笔费用共两个药,按照就医地目录支付范围具体为:甲类药品阿卡波糖片32.52元,全部符合基金支付范围;乙类药品瑞格列奈片31.77元,其中28.59元符合基金支付范围,3.18元为乙类先行自付。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符合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共计61.11(32.52+28.59)元,乙类先行自付金额3.18元,按照参保地的支付比例80%,基金支付48.89(61.11*80%)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着力破解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等堵点难点问题,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7月26日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全面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国一半统筹地区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近些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从住院,到普通门诊,进而拓展到门诊慢特病,试点初期,多数政策是以“打补丁”的方式推进,本次《通知》对以往政策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破解备案人员范围窄、时限短,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不能双向享受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报销比例偏低等问题。
针对部分地区不支持将急诊抢救费用、外伤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以及补办备案后的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的问题,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管理规定,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管理服务;同步按要求调整信息系统,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备案流程如下:
1、填写信息判定备案类型: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和网站等信息,系统将根据您所填写信息,自动判定要办理的备案类型。
2、产品验证:对搭建备案网站的云服务器进行验证。
3、填写主体及网站信息:填写网站信息以及办理备案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真实信息。
4、上传资料:根据要求,上传证件的照片或者彩色扫描件。
5、拍照核验:根据要求,上传网站负责人的照片。
6、短信验证(非必须):目前,仅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浙江、四川、福建、陕西、重庆、广西、云南、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省市用户需完成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才能成功提交管局审核。
扩展资料ICP可以理解为向广大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或部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每当非常时期,就会出现许多可以快速备案的,这其中有很多快速备案的猫腻,一段时间以后,当发现备案有问题时,这些人已经找不见了,在此提醒,在选择别人代理备案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1、凡不能提供网站备案用户名密码的,不可取;
2、凡是不能在指定的用户名里备案的,不可取;
3、凡是备案号不是09开头的,不可取;
4、凡是说能备专项的,不可取(论坛专项没有代理之说);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阿里云——备案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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