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增接入时,同一个备案号下面的多个网站,可一起提交接入申请
例如:备案号为:浙ICP备1200000号-1、浙ICP备1200000号-2。在提交“-1”网站的备案接入后,点击“继续接入备案”,可再次提交“-2”网站的备案接入申请
3. 若是非阿里云主体新增网站,新增时只能提交一个网站,待新增成功后,便可通过阿里云在此备案号下提交多个网站备案
另不同的主机产品,可提交的网站数量不一样
1. ECS、SLB、ACE可申请5个备案服务号,供您完成5次网站备案。
2. 建站市场可申请1个服务号,提交1个网站的备案
3. 万网云虚拟服务器,只能对应一个主体信息,您可在此主体下提交10个网站的备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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