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满后会颁发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
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特岗教师将有三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仍有多种选择和出路。
一是可以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二是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今后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
三是可重新选择就业,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要为此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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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实施原则:
1.坚持范围,严格条件。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
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
我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落实“特岗计划”应由地方负担的经费;对省级部门实施“特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省人事厅: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会同教育厅共同做好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工作。
3.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工作岗位的安排应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为了便于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5人。
4.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主要安排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可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少数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适当安排一定的特设岗位教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岗教师
应该没什么问题。首先当特岗服务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时可以直接转正的,所以即使没有特岗服务证书,对自己的转正也没有影响。其次特岗服务证书,很多地方是不发放的,因为它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存在。服务期满后可以查到。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放证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年度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证书发放信息表报送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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