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的世界服务器被炸了,是真的吗?

听说我的世界服务器被炸了,是真的吗?,第1张

游戏圈的大事《我的世界》ICE服务器被“炸”的事情,应该有很多读者都听说了。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一个名为“Mn搜索阿喵”的玩家,它偷偷的进入ICE服务器,用恶意的手段破坏了里面的建筑,导致整个服务器停滞。令人可恶的是这个玩家在做完这些事情以后,就去《我的世界》的论坛中发表了评论,故意言语讽刺Mc玩家。而这个玩家做完这些事情以后,这个账号就被封禁了。

但是它的账号被禁才刚刚开始,这个ice服务器被毁导致了很多后果,这里我们只说关于“Mn搜索阿喵”这个玩家。他的Mc账号被封禁以后,快手上跑出来一个账号,自称是Mn搜索阿喵的小号,而面板信息还写到它的小号被封,它自己正在被“法院”纠缠,不过这件事情还未被证实时,没有相关的有力证据。

另一方面,我们在快手上搜索“迷你世界喵喵”,就会出现众多相似的账号,这些账号多少都会发布一些关于《迷你世界》或《我的世界》的一些视频。关键的在于,这些账号的头像一模一样,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现象呢?正当我们疑惑不解时,我们会发现,在这些账号中,有2个ID很显眼。一个是粉丝2.4玩的,另一个则是之前的“大号”。

这个大号我们不说,之前已经说了。我们看一下这个2.4W粉丝的是什么情况,在它的历史视频中,似乎没有发布过关于Mn或Mc的消息,全都是《和平精英》的视频,而根据视频的内容我们也能判断出,它是《和平精英》的主播。但是它最近几天却在直播关于《迷你世界》的内容,而且他依靠着这个内容,迅速提升了至粉丝到2.4万。

从上面这个事情我们可以看出,貌似这个名为“Mn搜索阿喵”的ID不止一个,它的背后好似有一个组织,推动着它前进,而且这个组织从头到尾都是为了炒作。它们现在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反而还成为了受益者,因为它们现在炒作的这个ID,在Mc这个圈子中很“著名”。

至于这个“Mn搜索阿喵”它们是谁(不一定是Mn玩家),小编目前还在调查当中,根据一些相关消息,这个组织很可能是 “净化网络联盟”,如果后面确定是它们或者其他人,我会在继续发文更新。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辟谣”,不要让Mc和Mn的争端越来越严重。

MC一共有30个服务器被炸。

迷你世界喵喵以及网络上几个不知名的水军或者引战组织炸毁了一个建立时间不长的服务器。本来随着时间的漫长,服务器的外挂越来越多,服务器的体验就越来越差,没想到还是有人去破坏他们。

目前嫌疑人应该就是我所列出的那几位,不应该只有一位,当然也有可能是假的,事件的真相,我们已经无从晓得,但可以知道这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力,主要是我的世界的负面,因此这次事件很明显,就是迷你狗造成的,这他们也从未澄清,这也导致了大批的MC玩家去炸他们的图,又导致了一种自称中立的人出来说不要给MC招黑。

MC介绍:

玩家们可以在游戏中自由选择模式(生存、创造、冒险、极限(仅Java版)和旁观(仅Java版)模式),在各种模式中体验不一样的有趣玩法,在生存模式中享受打怪、冒险等多种乐趣,在创造模式下享受当创世神的乐趣。该游戏以玩家在三维空间中自由地创造和破坏不同种类的方块为主题。

玩家在游戏中可以在单人或多人模式中通过摧毁或创造精妙绝伦的建筑物和艺术,或者收集物品探索地图以完成游戏的主线。玩家也可以尝试红石电路和命令方块等高科技玩法。

1、可能触犯的法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2、如果你不满16周岁,你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你的监护人将对因你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满16不满18周岁,你要承担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如果服务器已经恢复工作,没有重要数据丢失,只是说明损失不大,但不是没有损失,即使任何数据都没有丢也是有损失的,因为造成服务器不能运行的时间就是损失之一部分。

下面是相关处罚的法条,你对照下吧!

《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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