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商创业教父?

中国电商创业教父?,第1张

我觉得搞电子上午最成功的当属阿里巴巴的马云了,淘宝网也属于阿里巴巴旗下的网站。 马云1988年毕业于杭州师范学院英语专业,之后任教于杭州电子工学院。1995年,在出访美国时首次接触到因特网,回国后创办网站“中国黄页”。1997年,加入中国外经贸部,负责开发其官方站点及中国产品网上交易市场。 ,马云高考了三次,最后一次考入了杭州师范大学,而愈敏洪最后一次考入了北京大学 1999年,正式辞去公职,创办阿里巴巴网站,开拓电子商务应用,尤其是B2B业务。目前,阿里巴巴是全球最大的B2B网站之一。阿里巴巴网站的成功,使马云多次获邀到全球著名高等学府讲学,当中包括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沃顿商学院、麻省理工、哈佛大学等。 1988年-1995年 杭州电子工学院英文及国际贸易讲师; 1995年-1997年 创办中国第一家互联商业信息发布网站“中国黄页”; 1997年-1999年 加盟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开发外经贸部官方站点及网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 1999年至今 创办阿里巴巴网站,并迅速成为全球最大B2B电子商务平台,目前已成亚洲最大个人拍卖网站; 2003年 创办独立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目前在中国市场位居第一。 2005年 和全球最大门户网站雅虎战略合作,兼并其在华所有资产,阿里巴巴因此成为中国最大互联网公司。 2006年至今 成为央视二套《赢在中国》最有特色,最具影响力的评委,还用中国雅虎和阿里巴巴 为《赢在中国》官方网站提供平台。《赢在中国》主办人:王利芬 2007年8月推出了以网络广告为赢收项目的营销平台“阿里妈妈”。 阿里巴巴以支付的低端门褴吸引了大量的中小站长加入. 2008年 阿里巴巴实行广告三包政策,再次掀起波浪 马云是最早在中国开拓电子商务应用并坚守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家,他和他的团队创造了中国互联网商务众多第一:开办中国第一个互联网商业网站——“中国黄页”,提出并实践面向中小企业的B2B电子商务模式,为互联网商务应用播下最初的火种;他在中国网站全面推行“诚信通”计划,开创全球首个企业间网上信用商务平台;他发起并策划了著名的“西湖论剑”大会,并使之成为中国互联网最大的盛会。 马云率领他的阿里巴巴运营团队汇聚了来自全球22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万注册网商,每天提供超过810万条商业信息,成为全球国际贸易领域最大、最活跃的网上市场和商人社区。 马云创立的阿里巴巴被国内外媒体、硅谷和国外风险投资家誉为与 YAHOO 、 AMAZON 、 EBAY 、 AOL 比肩的五大互联网商务流派代表之一。它的成立推动了中国商业信用的建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为中小企业创造了无限机会,“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马云创办的个人拍卖网站淘宝网,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本土化的独特道路,从2005年第一季度开始成为亚洲最大的个人拍卖网站。 马云是中国大陆第一位登上美国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封面的企业家;2002年5月,成为日本最大财经杂志《日经》的封面人物,该杂志高度评价阿里巴巴在中日贸易领域里的贡献 "阿里巴巴已达到收支平衡,成为整个互联网世界的骄傲。自中国加入WTO以来,日本市场逐渐升温,大量的日本企业将目光投向阿里巴巴,并对她寄予了浓厚的兴趣和希望。";2000 年 10 月,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 2001 年全球 100 位“未来领袖”之一;美国亚洲商业协会评选他为2001年度“商业领袖”;2004年12月,荣获CCTV十大年度经济人物奖。 哈佛大学两次将他和阿里巴巴经营管理的实践收录为MBA案例。在2002年1月发布的阿里巴巴第二份MBA管理案例,哈佛引用了马云对阿里巴巴的核心价值的阐述,"马云认为阿里巴巴的价值不在于每天的浏览量是多少,而在于能否给客户带来价值。"以此来表明对阿里巴巴迅速发展的认可。 马云于1995年4月创办了"中国黄页"网站,这是全球第一家网上中文商业信息站点,在国内最早形成面向企业服务的互联网商业模式。1997年年底,马云和他的团队在北京开发了外经贸部官方站点、网上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网上中国技术出口交易会、中国招商、网上广交会和中国外经贸等一系列国家级站点。 1999年3月,马云和他的团队回到杭州,以50万元人民币创业,开发阿里巴巴网站。他根据长期以来在互联网商业服务领域的经验和体会,明确提出互联网产业界应重视和优先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电子商务(B2B),他的观点和阿里巴巴的发展模式很快引起国际互联网界的关注,被称为"互联网的第四模式"。 1999年10月和2000年1月,阿里巴巴两次共获得国际风险资金2500万美元投入,马云以"东方的智慧,西方的运作,全球的大市场"的经营管理理念,迅速招揽国际人才,全力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培育国内电子商务市场,为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迎接"入世"挑战构建一个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 2000年10月,阿里巴巴公司继续为中国优秀的出口型生产企业提供在全球市场的"中国供应商"专业推广服务,此服务依托世界级的网上贸易社区,顺应国际采购商网上商务运作的趋势,推荐中国优秀的出口商品供应商,获取更多更有价值的国际订单。目前加盟企业近3000家,超过70%的被推荐企业在网上实现成交,众多企业成为国际大采购商如沃尔玛、家乐福、通用、克莱斯勒等的客户。 2002年3月10日,阿里巴巴倡导诚信电子商务,与邓白氏、ACP、华夏、新华信等国际国内著名的企业资信调查机构合作推出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以"诚信通"服务来帮助企业建立网上诚信档案,通过认证、评价、记录、检索、反馈等信用体系,提高网上交易的效率和成功的机会。 截至2003年5月,阿里巴巴会聚了来自220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万注册商人会员,每天向全球各地企业及商家提供150多万条商业供求信息,是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市场和商人社区,是全球B2B电子商务的著名品牌。 WTO首任总干事萨瑟兰出任阿里巴巴顾问,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欧洲中小企业联合会等政府和民间机构均向本地企业推荐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两次被美国权威财经杂志《福布斯》选为全球最佳B2B站点之一,多次被相关机构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B2B网站、中国商务类优秀网站、中国百家优秀网站、中国最佳贸易网。 从阿里巴巴成立至今,全球十几种语言400多家著名新闻传媒对阿里巴巴的追踪报道从未间断,被传媒界誉为"真正的世界级品牌"。 2008年11月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成立阿里巴巴商学院。

这一轮反垄断浪潮中,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发起的互联互通专项行动是一个超出原本预期的“自选动作”,属于超常发挥。然而,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其难度则比此前“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或滴滴的安全审查复杂许多,特别是,对于它的界定,现有的法律框架中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区域。

因此,我们要看懂、看透此次行动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还是要从它的本质、从整个 历史 进程,以及内在逻辑中去分析与判断。

哪怕是放在全球范围内,这次行动都是走在前面的。尽管中国的反垄断进程暂时落后于欧洲和美国,但我个人感觉,互联互通的这一次行动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涉及网络治理深层次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个月间,我们的团队刚好也在研究这个问题,发表了两篇学术论文,一篇是关于“互联互通”的解析与治理,从 历史 维度和全球视野讨论中国互联网深层次的治理问题。另一篇是围绕“围墙花园”的破拆,通过认识“围墙花园”的本质、运作机制及其影响与危害,寻找破解“围墙花园”的对策建议。

为什么说互联网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有其特殊性?这是由于平台本身的复杂性使然,从研究角度出发,我们提出了大型互联网平台的技术、经济和 社会 (TES)三重属性,建构系统性的TES理论。就每一重属性而言,目前现有的法律制度正在逐渐完善,无论从安全、竞争或是数据角度都有一系列法律支撑。

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和这三重属性都有关系,但是还不够明确。互联网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电信网之间的互联互通,也有不同的内涵,属于“三不管”地带,而并不仅限于中国,在全球也面临着同样状况。

在互联网的世界里,互联互通是一个默认规则,所以,互联网才能够将全球50亿人联结在一起,它和电报网、电话网都不一样。早在60年代,供电网络已经全球化了,当时电报网、电话网也已经是全球网络。从物理上来说,互联网跟电报网、电话网并无本质差异。

但是,把50亿人连在一起,互联网与电报网、电话网又是不一样的。这里面虽然有内在必然性,但也有很多 历史 偶然性。互联网之父温顿·瑟夫认为,从技术角度而言,普遍性的自由连接,是互联网默认的前提,大家不用多讨论,也不要多说规则,这是默认的前提。

弥尔顿·穆勒是全球网络治理领域最有名的专家之一,他认为无缝链接,无边界、透明是整个互联网信仰性的法则,在我们基因里,这种开放是一种物理定理,是国际互连网协会描述的互联网本质,是互联网的恒定量。

另一个互联网研究者认为,这种开放是一个互联网的元级别架构,大家看到这个元架构非常敬仰,包括最近很火爆的“元宇宙“。开放也是互联网的元架构。

我个人的感觉是,谁能够在这种默认原则下,打破这种元级别的架构,他一定是非同寻常之人,需要超级应用的超级神功,这也是互联网互联互通的问题所在。

为什么这一次会有这个“自选动作“,这种超出我们预期之外的“动作”会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响?

我们回过头来溯源一下互联互通。互联互通最早出现在电报领域,当时大家为了不同的密码规则,不同的法则,引起了各国之间的矛盾,打破僵局是在1865年,当年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相当于维多利亚时期的互联网。

到了今天的互联网,承担这个使命的是电信联盟(ITU)。互联互通是这个联盟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美国1934年颁布的通信法案和1996年颁布的电信法案中,互联互通都是基本规则。包括中国的电信条例,都有关于互联互通的基本要求。它们针对的主要还是底层通信的互联互通。基于底层通信网络的互联网服务信息和服务之互联互通,则是最近十几年才发生的事情,互联互通,可以理解为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互通、网络和设备之间的互通,以及设备和设备之间的互通。

将此问题置于整个 历史 进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在90年代也有电信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但是真正纯粹的互联网的互联互通要到2010年代。从社交媒体巨头崛起,坐拥几亿级的用户,到“围墙花园”的出现,直到当前的加强版“围墙花园”,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才真正成为“问题”。

我们今天看起来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貌似理所当然,但真正的互联却并不容易,但要失去互联却不费吹灰之力。

互联网分五层架构,不用考虑底层的互通,这是整个互联网基本的默认规则。互通的难题主要出现在第五层——应用层面的大量互联。尽管底层基础网络已经基本实现了互通,但是仍然还有许多不通的地方。2016年,全球网络治理三巨头联合发布了一个报告——《互联网碎片化》,他们把影响互联互通的问题区分出28个门类,从技术层面的碎片化,到政府层面,同时,为了治理互联网也会带来一些互通问题。此外还有商业层面的六类。

所以说,每个层面的动作都会影响到整个互联网的互联互通。

和电报网和电话网最大的不同是,电报和电话网一开始就是商业化的,我们知道爱迪生、拜耳都是商人,都是自己开公司,政府觉得电话、电报是具有巨大公共利益的问题,政府制定很多规则。但互联网不一样。

在互联网诞生的前25年,都是科学家的试验性动作,没有考虑安全问题,也没考虑商业利益,所以没有太多的“控制”,只是尽可能保证开放。所以从60年代分组交换技术,到70年代的TCP/IP协议层面的统一,到80年代通过全球高校完成的全球化互联网,形成域名体系,包括今天的域名,专业一点叫“唯一标识符”,没有这个体系互联网也是不能互通的。

到了90年代,互联网开始商业化,电信默认不能干预互联网的互联互通,这个基础也很扎实。到了21世纪,大量平台崛起,这些平台具备一定规模能力之后,互联互通开始出现了问题。

这时候,各国才开始出台各种法律制度来规制这些超级平台,把他们视为“关键基础设施”。

所以,互联网和电报网、电话网另一个很大的不同点——这是一个全球网络治理的重大遗留问题。

过去,美国政府不希望各国政府参与到互联网的治理中,而如今互联网缺少一个全球性治理机制,也没有非常完备的法律体系,这是一个 历史 遗留问题。

而且,美国认为国际电信联盟(ITU)不应该管网络治理问题,因为ITU太传统、太保守,不符合互联网如此活跃、创新的生态。但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爆发之后,互联网层面的互联互通问题,比电信行业更加复杂,更具综合性。所以今天我们的专项行动,仅仅是一个开端,仅仅是把一个疑难问题放在大家面前。

梅特卡夫定律证明,一个网络价值跟节点数,或者跟用户数成正比,用户刷越多,网络价值越大,包括节点的价值越大。任何一个人连了互联网就默认了互联网的规则,就是接受了它的规则。如果自己不互联,那相当于“自杀”。

什么样的公司不愿意互联互通?

要有两个前提:第一,自身的规模要足够大,就算脱离了整个互联网,也能够自我循环实现自身价值;第二,自我封闭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开放价值,那就把自身封闭起来。如果没有这两个条件,就不具备不互联互通的动力和资格。

所以,这种“围墙花园”本质上就是互联网的“再私有化”,由一个公共的东西变成一个私家花园。

互联网发展的底层逻辑是科学逻辑,不是遵从商业逻辑,也不是按照政府逻辑,因为商业和政府都需要有控制,才能盈利才能实现有效管理,其安全问题与别的网络,以及通讯网络不一样。

这一次的问题,相当于是中国互联网的一次“重启”。但是很多技术标准,互联互通怎么定义,怎么实施,规则怎么确定,技术怎么实施,后面需要做大量工作。

几乎所有互联网先驱都在为今天的互联网逐步放弃开放性表示担忧。其中万维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既呼吁,同时也在行动,在坚持努力维护互联网的开放性。但是,在商业面前,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弱,越来越没有引导力。

此时,需要政府的力量回归,重新协调复杂的利益和权力关系。

互联网的互联互通不是规划出来的,也不是治理出来的,而是通过自下而上,自身慢慢成长起来的,所以它是科学、技术、市场,和政府监管长期的产物。但是“围墙花园”已经开始打破既有的开放逻辑,互联网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互联网的“围墙花园”状态,中国确实特别兴盛,但绝不仅是中国。全球“围墙花园”中,最成功的就是苹果,这是全球性问题,不止是中国问题。

另外也有人说,如果“围墙花园”打掉了,可能就产生许多安全问题,会出现边际工具,大家都乱了。我觉得这个不用担心。

因为,互联网从一开始,例如当年最著名就是TCP/IP协议与OSI协议之争。OSI协议是有国际组织牵头,大型公司参与,各国政府认可,自上而下规范的非常严密,也考虑了安全,也考虑了商业。但是最后这两者协议之间做PK,最后TCP/IP协议大获全胜。而且大家看不起TCP的主要原因就是它不可靠,传输经常丢包,也不可控,没法收钱,另外不安全。但是为什么这么一个“游击队”的协议会成功,因为它符合互联网的发展规律,互联网底层逻辑就是一个开放系统如何构建安全。

所以,我们不能再回到一个封闭系统里面寻求安全,一定要在开放的状态下寻求安全。

从对策上来看,《反垄断法》对“围墙花园”,没有直接的作用。

我觉得核心对策就是两点,第一,认定超级平台是一个关键基础设施,必须考虑公共利益和 社会 利益,必须要开放。而且真正的“围墙花园”就是几大平台,小企业没法实施“围墙花园”策略。

第二,我觉得还需要“一捶定音”式的法律,中国现在已经有很多法律,还是一个拼图式的,面对互联互通这个问题, 它很模糊,很复杂。 一定要有新的法律,应该不是像反垄断一样事后监管,应该是事前监管。

欧洲的《数字市场法》的义务规定了积极业务的七项,禁止性业务九项,额外业务两项,这18项义务基本上把平台的互联互通解决了,反垄断问题也解决了,竞争问题也解决了,数据流动问题也解决了。

对中国来说,互联互通问题,不管在学术研究,还是制度研究,都有极大的空间去为全世界的互联网做贡献。平台之间无差别、无歧视、无选择、无条件的开放互联,应该成为整个互联网的新常态。 (本文根据方兴东在第223期数字论坛上的发言整理,方兴东为浙江大学 社会 治理研究院的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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