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 英国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
最佳答案 英联邦是个有70多年历史的老牌世界组织,目前有54个成员,共17亿人口。它由英帝国演变而成,所走过的历程与世界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和英帝国的衰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极盛时期的英帝国,被人称为“庞然大物,巍然屹立,叱咤风云,左右世局”。英国本土的面积并不大,但它在从非洲到亚洲,从拉丁美洲到大洋洲的广阔范围内拥有众多的殖民地和自治领,构成了一座“日不落帝国”的大厦。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尤其是民族独立呼声的不断高涨,这座大厦在上世纪30年代开始出现了裂缝。英国政府出于无奈,不得不以英联邦的形式替代原来的英帝国。
在1926年10月27日举行的“帝国会议”上,自治领强烈要求享有与英国完全平等的主权地位,并为此进行了顽强抗争。会议最后通过了由以英国枢密大臣贝尔福为首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起草的《贝尔福报告》。报告规定,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变为自治领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确认了以上原则,英联邦遂正式形成。
二战结束后,世界非殖民化进程迅猛发展,大批英国殖民地和保护国摆脱了英国殖民统治。独立后的英帝国成员多以主权国家的身份加入了英联邦。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国家都以英语为官方语言,在移民组成、文化背景和发展道路等方面都留有共同的英殖民统治的烙印,它们当中的大多数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上都沿袭了英国的模式。然而,衰败的英国已不可能完全控制英联邦。虽然英联邦各成员政府首脑定期举行会议,但其结果对成员并没有约束力。所以有人说,英联邦内部的联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变成了一个松散的、相互进行政治、经济磋商与合作的组织。目前,英联邦多数成员由本国人担任国家元首。在其他由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继续担任国家元首(其职能由她任命的总督行使)的成员国中,要求废除君主立宪而改共和制的呼声越来越高。
英联邦的成员中,贫富悬殊极为明显。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属于发达世界,而其余的成员都是发展中国家,有些还属于世界最不发达国家。穷国需要富国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富国则需要穷国的原料、劳动力和市场。过去的英联邦特惠制,实际就是英联邦内的“最惠国待遇”。现在这一制度虽被取消,但经济上互求和互惠的关系依然在英联邦内部优先发展。从政治和外交的角度看,英国很需要英联邦作为它重展大国雄风的一个舞台,而别的成员也希望借助这个舞台增强本国的国际地位。因此可以说,尽管英联邦的凝聚力已大不如前,但这个组织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有若干迹象表明,英国正着意对英联邦施加更大的影响,力图在英联邦内重新发挥其主导作用。布莱尔政府一方面加强了对英联邦贫穷落后成员国的经济援助,同时用英国的价值观重整英联邦内部秩序。最近,英国以“践踏人权”作为借口,鼓动欧盟和美国对英联邦成员津巴布韦实行制裁就是一个例证。然而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样做的效果只能适得其反。若真的想使英联邦重新凝聚起来,恐怕还得坚持“地位平等”的原则。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欧盟现有25个成员国和4.56亿人口(2004年1月),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1946年9月,英国首相丘吉尔曾提议建立“欧洲合众国”。1950年5月9日,当时的法国外长罗贝尔·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国政府提出建立欧洲煤钢联营。这个倡议得到了法、德、意、荷、比、卢6国的响应。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这六个国家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 1973年后,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加入欧共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欧共体12国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发展成为欧洲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代言人。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此次扩大后的欧盟成员国从目前的15个增加到25个,总体面积扩大近74万平方公里,人口从约3.8亿增至约4.5亿,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约5%,从现在的9万多亿美元增加到10万多亿美元,经济总量与美国不相上下,欧盟的整体实力有所增强。2007年1月,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8亿、国民生产总值高达12万亿美元 的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
2003年7月,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就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与庆典日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根据宪法草案:欧盟的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和12颗黄星图案,盟歌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铭言为“多元一体”,5月9日为“欧洲日”。
欧盟的主要出版物有:《欧洲联盟公报》、《欧洲联盟月报》、《欧洲文献》、《欧洲新闻—对外关系》和《欧洲经济》等。
欧盟的会旗:1986年5月29日正式悬挂,会旗为天兰色底,上面有12颗金黄色的星,表示欧洲联盟12个成员国。制作会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增强人们对欧洲联盟和欧洲同一性的印象。
欧盟的会徽:1988年1月开始使用,会徽的底呈兰色,上面12颗星围成一个圆圈,象征着欧共体12个成员国,圆圈中间为各成员国国名。
欧盟的统一货币为欧元(euro):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除英国、希腊、瑞典和丹麦外的11个国家于1998年首批成为欧元国。2000年6月,欧盟在葡萄牙北部城市费拉举行的首脑会议批准希腊加入欧元区。这次会议还决定在2003年以前组建一支5000人的联合警察部队,参与处理发生在欧洲的危机和冲突。2002年1月1日零时,欧元正式流通。
欧盟的主要组织机构有:
——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即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负责讨论欧洲联盟的内部建设、重要的对外关系及重大的国际问题。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欧洲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为爱尔兰,任期为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欧洲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决策过程中采取协商一致通过的原则。理事会下设总秘书处。
——欧盟理事会,即部长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是欧洲联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洲联盟条约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和进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等。在欧盟实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范围内,只有建议权和参与权。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法律大街200号一座十字形的大厦内。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自1995年起,欧盟委员会任期为5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该委员会由来自不同成员国的25名代表组成。现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2004年11月上任;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1999年任职。
欧盟委员会主席人选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征询欧洲议会意见后共同提名,欧盟委员会其他委员人选由各成员国政府共同协商提议。按此方式提名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和其他委员需一起经欧洲议会表决同意后,由欧盟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洲联盟的执行监督、咨询机构,在某些领域有立法职能,并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三分之二多数弹劾欧盟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会大厦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自1979年起,欧洲议会议员由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
此外,欧盟机构还包括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和欧洲审计院。
——欧洲法院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现有15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由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审计院负责欧盟的审计和财政管理。审计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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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我国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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