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直接成交了,就能定义为有效果?还是说只是看了下网站,了解下我们的信息,留下了联系方式,就能定义为有效果?
直接成交,不用我们自己吹捧,甲方的老板们自然知道这就是效果。但对于浏览了网站就判断为有效果,老板们肯定单纯地觉得这算什么效果呢,客户款都没打,我货也没卖,对不对?
那么这二者背后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要卖的产品是单价100以下的生活日用品,是否直接成交基本上算是一个很好的效果考核点,很多客户都不带考虑的就直接下手了。
但是如果你卖的产品是房子、车子、挖掘机子这种需要大量决策时间、单价又很高的产品。如果客户愿意留下电话号码来方便进一步沟通,我觉得:SEO优化出来的互联网获客效果就已经达到了。
接下来真正的打款成交那就是线下营销团队的事了,都让我给做了那还要市场部销售部那么多业务人员干什么?
客户愿意提供电话号码,实际上就是设计了的一套互联网的转化动作。像房地产、汽车、机械设备等这类大单值行业,客户愿意留个号码,然后跟着你的人到现场去看看,再来几个美女销售簇拥着喝喝茶,聊聊天,谈谈心,这才是正常的销售流程啊,人家在网页上留下电话你就要催促着人家购买逼着立马付款下单,这明显就不太现实。
所以亿仁网络认为,对于不同行业,SEO优化的效果定义肯定是不一样的。我们的老板们常常“以为”“效果”应该是这样存在的:
第一,用户只要浏览到我的网站上,就会有部分客户下单(提供线索)。
第二,用户从搜索到下单(转化为线索),是在一次行为中完成的。
实际上这两个“以为”都是错的。为什么?因为在没有任何品牌认知的基础上,仅仅只是因为他看到你的推送广告和企业名字,就会跟你完成一系列的交易行为,除非客单价很低(比如100块以下的日用品),否则想要一次性一趟水成交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问题就是内容原创度不够,我们应该自己写作新的相关的关键词内容,而不应该从网上去复制。第二个问题就是更新不及时,再开始更新网站内容的时候很有热情,到后来就慢慢放弃了,我们应该保持每周进行更新,3到4篇的频率,这样才能不断的吸引搜索引擎进行抓取。第三个常见问题,就是不注重访问者的体验,我们在网站进行改版或者更新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访问者的体验,让访问者打开网页,速度更快,可以看得到更相关的内容,可以在不同的网页之间进行跳转,这样才能不断的吸引访问者,多次光顾网站进行信息的查询,也能够提升网站的排名。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不注意网站的转化,做网站就是为了更好的转化成订单或者其他诉求,我们在进行网页设计和网站制作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流量的转化,通过积累相关的数据去指导我们更好地进行转化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