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站: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站(干垃圾转运站)按每1500户为单位设置1处(50平米左右),用于对市民开展教育宣传、分类辅导,及干垃圾转运。
4、湿垃圾转运站:湿垃圾转运站(环卫接驳站)每个小区内部设置1处,用于湿垃圾转运,内部应设置冲洗、排水、除臭等设施设备。实行每日收集、每日运输、每日清洗,确保干净整洁。
5、大件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转运站:大件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转运站每个小区内部至少设置1处,用于大件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转运。
居民小区“三站”(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站<干垃圾转运站>、湿垃圾转运站<环卫接驳站>、大件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转运站)建设是垃圾分好类的重要基础设施,请大家支持“三站”建设,做好垃圾分类。
70米
宜按照每200~300户为一个点,设置固定分类投放点,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每个投放点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且只在规定时间段内对分类投放点放置120L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240L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归集和收集。
投放点应充分考虑居民投放、管理责任人归集、运输单位收集的便利性,并在小区相关位置设置指路标识。
居住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要求
(1)居民小区至少设置1个四分类投放点,其余投放点至少实行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鼓励另外独立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暂存点。
(2)分类收集容器数量可参照《四川省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标准》附录计算,厨余垃圾人均日产生量可按照0.4-0.6kg计,其他垃圾人均日产生量按照0.2-0.4kg计,可回收物人均日产生量可按照0.1-0.2kg计,有害垃圾人均日产生量可按照0.01kg计。
(3)选址符合以下规定:设置在小区出入口、楼栋出入口等便于投放和收运的适当位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无障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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