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因侵权被判赔奥克斯1.67亿,格力电器侵犯了其哪些权益?

格力电器因侵权被判赔奥克斯1.67亿,格力电器侵犯了其哪些权益?,第1张

格力电器因侵权被判赔奥克斯1.67亿,格力电器侵犯了其哪些权益?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前不久,根据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两项民事判决,奥克斯空调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和宁波永格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赔偿奥克斯空调约1.67亿元。

据介绍,这两个案例都是围绕专利发明(专利号:ZL0081303.3)研发而成。控告人是奥克斯空调。压气机专利申请日期为2000年8月11日。2019年,东芝将专利转让给奥克斯空调。

起诉人奥克斯表示,经过技术比较,被告人格力公司生产和销售的2种设备为被告人格力电器违反压缩机发明专利,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设备。

奥克斯要求被告格力公司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的中央空调设备侵犯其专利发明,即压缩机;同时,格力公司要求向原告道歉,并发布消除侵权后果的声明。另外,被告格力要求停止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侵权设备,赔偿原告9600万元和7060万元经济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诉讼中,原被告均向司法鉴定及协助专家出庭。最后,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权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护范围;根据司法鉴定、专利表明及有关明文规定,格力现有技术性辩护要求不成立;专家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原告9600万元和7060万元。

就这一事件,奥克斯有关人士回应说,公司今后将集中精力在主要业务上,继续加大在智能制造和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

格力和奥克斯恩怨往事是2017年1月,格力电器对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等提起诉讼,指责奥克斯在新产品黄金侠、极速侠系列 8 款产品重复恶意侵害其专利权,请求判令奥克斯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4000万元。

2017年1月格力电器对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8年4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责令奥克斯限期提交财务账册,然而奥克斯明确拒绝提供统计数据所依据的原始凭证,法院认为奥克斯应承担举证妨碍责任。

2019年8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格力电器赔偿4000万元。

此后,被执行人奥胜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法院中止执行,并暂缓将赔偿款发放给格力公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将其申请驳回后,奥胜公司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执复117号显示,上述申请被驳回。

2020年5月1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发布的裁定书显示,历时40个月、备受关注的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近日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赔偿格力4000万元的执行裁定。

扩展资料

奥克斯赔偿格力4000万案件的典型意义:

格力公司和奥克斯是国内空调企业巨头,两者竞争日趋白热化,近年来互诉专利侵权纠纷,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该案件系迄今为止家电领域判赔数额最高的生效判决,明晰了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外公开的技术是否属于现有技术的问题,厘清了举证妨碍的适用条件,具体分析了侵权主观过错程度进而探索专利侵权案件酌定赔偿中惩罚性因素的适用规则。

该案件是贯彻“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和“探索惩罚性赔偿有效威慑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司法政策的重大典型案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奥克斯侵权成立,赔偿格力4000万元,董明珠:举报奥克斯是希望它站起来,有诚信

苏泊尔不粘锅危机公关案例 2004年7月11日,国内媒体公布了一条消息:美国杜邦公司由于在生产“特富龙”过程中使用了一种叫“全氟辛酸铵”(PFOA,又称C8)的催化剂可能存在对环境的污染,这就是众所周知的“特富龙”危机事件。“特富龙”事件发生后,苏泊尔占有主导地位的国内不粘锅市场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销量下降到不足原来的10%;而就在此时,有消费者对苏泊尔生产的不粘锅提起诉讼,引发了“北京消费者起诉杜邦锅”事件;在事件余波未息的时候,11月2日国内又有媒体报道:“不粘锅不能用于酸性食物”,再次掀起了对不粘锅的质疑浪潮……一时间苏泊尔企业乃至整个不粘锅行业都笼罩在这一系列“连环危机”的强大压力之下。 面对严峻的考验,迅速成立的危机应对项目小组在分析了事实和传播规律之后,决定采取以“开放媒体通道”和“行业共度难关”为核心思路的两大策略来解决这一困难局面。首先,苏泊尔与媒体并通过媒体与消费者进行坦诚的、基于事实的积极沟通,并通过媒体展示自身的严格、标准的生产工艺和流程,以客观、冷静的态度稳定公众及用户的情绪;另一方面,苏泊尔与相关行业机构及政府部门积极沟通,使得整个行业和市场都了解到这一危机不仅仅是苏泊尔一个企业面临的危机,更是整个不粘锅行业必须共同面对的空前困难,需要各方力量团结解决,并与政府相关技术标准及质量鉴定部门沟通并积极配合调查,尽早得出和公示权威结论合事实真相,从而真正化解危机、重振行业。策略的执行过程中,项目小组表现出了良好的执行力和对局势的判断力,以及良好的灵活反应能力。经过沟通和努力,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测结果表明国内不粘锅产品均未检出PFOA残留物,这一结果经过广泛公示与传播,为不粘锅初步“平反昭雪”;然而就在市场逐步回复正常的关键时刻,“不粘锅不能用于酸性食物”报道再次引发了公众认识的混乱及疑虑。针对此报道,苏泊尔积极沟通和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有机氟化学专家吕龙等专业人士对其进行了强烈的驳斥,从技术角度给予消费者真实准确信息,“用不粘锅制作酸性食物对人体无毒害。”很好地化解了这一风波。11月18日,在苏泊尔的推动下,“中国五金制品行业协会”在京召开“不粘锅行业质量诚信”发布会,对外宣布了“特富龙”无毒的检测结果,倡导消费者放心使用含有“特富龙”涂层的不粘锅产品。苏泊尔在会议上代表行业发表《质量宣言书》,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三项措施,全心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行业服务新风。随后“北京消费者起诉杜邦锅”的诉讼亦由苏泊尔胜诉。至此,“特富龙”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苏泊尔也圆满化解了重重危机,带领不粘锅行业走出困境。苏泊尔面临的危机公关于2004年7月爆发,2005年1月圆满解决,历经半年之久,涉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整个危机演变,从杜邦“特富龙”危机到苏泊尔不粘锅危机,更进一步到消费者状告苏泊尔不粘锅危机,中间又有不粘锅不能烹调酸性食物的传言及苏泊尔上市面临股价下跌……等等诸多插曲。可以说,国内至今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曾经面临这样一连串“危机+危机”“企业+产品”“国内+国外”交织且长达数月的严重危机。在这种罕见的情况下,项目组与行业、企业、市场、媒体等方面的力量紧密结合、坦诚沟通、灵活反应,在拯救自己的同时甚至拯救了整个行业。这为今后国内相关企业和产品的危机公关提供了一个经典案例模型和可资参考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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