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办理流程如下:1、登陆备案系统注册账户,在线填写提交备案信息;
2、根据系统提示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有效证件等前往我司指定核验点拍照、填写资料扫描上传,核验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填完资料后会有明确显示;
3、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进行初审,经审核资料无误2个工作日内核验材料提交到各省通信管理局;
4、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下发备案号,备案成功。
二、分析详情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三、备案分哪些
备案大体分成两种:
1、经营性备案;
2、非经营性备案。后者相对较多,前者一般由于条件限制很多无法拿到审批。就现在国内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严格地区别二者的差异相对较为困难,多数网站多多少少都会有盈利现象。网站备案需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负责人身份证、核验照和公章。流程主要是注册账号》去核验点拍照》等待审核通过。
1、签订购房合同后商品房的网签和备案程序如下:
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由买卖双方就购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网上签约,双方签署购房合同,最后由开发商在合同签约后持购房合同、购房资格核查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在购房合同上加盖备案章。
备案信息将在备案24小时后,发布于房地产市场信息网,购房人可以凭购房合同备案号、身份证号网上验证备案结果和内容,备案信息只对个人公开。
2、签订购房合同后二手房的网签和备案程序如下:
二手房备案程序相对简单,主要是由买卖双方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完成网上签约,签约地点可以是任何一个能上网的地方,这是不同于商品房的。
签购房合同你必须注意的事1、注意确认出卖人信息
购房是很谨慎的一件事情,所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通常购房合同正文的排名前列项内容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填写,在这里,购房者应该重点查看开发商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和企业资质证书号。按照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该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注意明确贷款不成的约定
如果准备申请贷款购房的朋友们,要考虑到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的情况,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注意明确相关费用由谁出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除了会有关于房子资金的来往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的费用,比如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等等,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
4、注意注明计价方式与房款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应该要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同时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较好一开始就定好了,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5、注意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规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6、注意明确退房责任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往往会拿出一些资金来进行房屋装修,比如购买家电等等,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7、注意明确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交房时间一般也会在购房合同中注明,那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逾期交房是否有赔偿,这就要求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并明确约定逾期不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每逾期一日按支付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仍不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8、注意确认物业管理事宜
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也要确认并约定好物业公司是哪一家,物业管理范围即物业管理具体包括什么,以及前期的物业收费标准。
备案程序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扩展资料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纸质版原件);
2.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复印件);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及档案移交书(复印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
8.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原件);
9.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原件);
10.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11.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12.施工单位出具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
13.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证明(原件);
14.《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复印件);
15.参建五方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
16.永久性标牌照片(载明五方主体和五个主要责任人的信息,复印件);
17.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复印件);
18.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复印件);
1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验收资料(复印件);
20.竣工图和竣工实测(含管网)光盘并注明工程名称和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复印件);
21.人防工程验收情况表(原件/复印件);
22.配套费、人防费完清情况表(原件)。
办理流程
1.经办人审核资料合格,收件;
2.局分管领导审批;
3.办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两江新区网上服务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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