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司备案的用户,需完成以下三步,备案专员才进行审核:
说明:以下流程,针对备案主体已获得备案号,需对原备案信息进行操作的用户:
一、请根据操作类型,登陆备案系统http://ba.linktom.com提交资料:
1、新增网站:
原备案号在我司获得的:在原备案号下添加新的网站信息,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网站信息->出现信息录入的页面后,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完成变更即可.
原备案号不在我司获得的:需要先在我司做新增接入(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接入信息),接入成功后再做新增网站录入即可.
2、变更信息(主体信息、网站信息、接入信息):
原备案号在我司获得的:
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变更备案主体>找到需要变更的备案信息,点击右上方的"变更主体信息",出现变更的页面后,若需要变更主体信息,直接修改,修改完毕后提交即可,若需要变更网站信息或接入信息,则点击右上方的"变更网站信息",然后在出现的页面里即可对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提交即可。
原备案号不在我司获得的:需要先在我司做新增接入(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接入信息),接入成功后再按以上方法操作即可.
*此操作需要备案密码,若没有备案密码请前往工信部备案系统首页右下方http://www.miitbeian.gov.cn/找回备案密码"。
3、变更接入:主要针对原备案号不在我司获得的,需要把备案主体和网站一起接入我司或只将网站接入我司的.
登陆备案系统ba.linktom.com->备案信息录入->新增接入信息,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保存即可.
*此操作需要备案密码,若没有备案密码请前往工信部备案系统首页右下方http://www.miitbeian.gov.cn/找回备案密码"。
4、注销申请:主要针对主体或域名冲突的情况,需要注销主体或域名的.
直接联系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办理效率最高,备案编号为"京ICP备"的可以直接下载注销申请表格,传真给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即可.
①有主体新增网站:证件已经备案过了,需要再次备案一个新的域名,即有主体的新增网站。
②新增备案:证件是第一次备案
③变更备案:有备案号变更负责人资料或者变更ip。
④无主体新增网站:等于新增备案
⑤新增接入:有备案号但没有接入,需要找接入商接入。
备案就是存档备查。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
实践中有很多种备案,具体内容各有所不同;
1、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5、中国能效标识备案。
6、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制。
7、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备案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后进行。
网站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很多朋友网站备案之后,会因为需要更换网站的名称而头疼,那网站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呢?答案是可以的。
以下就是操作方法:
1、进入备案系统首页显示已备案成功的信息,可选择修改ICP主体信息或者网站信息,直接点击【变更主体】或【变更网站信息】。2、若要修改主体信息,需要重新填写‘主办单位信息’、‘主办单位负责人信息’。3、点击【修改网站信息】。4、修改网站信息。5、若想新增加域名,可在“网站其他域名”处填写新域名。6、上传相关资料后点击【提交备案】。7.提交备案至初审>>通过后提交管局审核。完成备案。
不同的服务商流程可能有略微的不一样,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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