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方法
1. 登录备案账号,点击“开始备案”,填写营业执照和域名信息,注意证书类型的选择。填写完成后,单击“立即判断”,自动判断该域名是否可以存档。
2. 第一次备案时,请按要求填写公司信息。证书数据要求与营业执照数据要求相同,填写时需注意。接下来,填写公司信息。之前申请时不能使用法人电话号码,否则将被拒绝。
3.填写网站信息。网站信息中的网站名称应与网站本身的网站名称一致。填写网站访问方式的服务器信息。涉及预批准的,还应当提供预批准证明。
4. 填写网站负责人。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公司法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员。他们都不能有以前的记录。
5. 单击Next提交相关信息。
6. 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结果将发送给法人及负责人。7. 新的声明过程与此类似。在原有备案的基础上,点击“添加网站”,填写网站及负责人,并提交相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方可登陆本网站填报备案信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到相应的电信管理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填报的备案信息有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内容的,电信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在登陆本网站履行备案手续前,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备案手续后,应当将备案电子证书放置到指定的网站目录下。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以此作为备案与否的参考标准。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未及时变更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