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一个注册账号只能备案一个网站吗?

网站备案:一个注册账号只能备案一个网站吗?,第1张

理论中是可以备案多个的,但是实际中备多个站点成功率恨小,建议,用多个帐号备案

详细见下文:

网站备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网站的所有者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备案,现在主要有ICP备案和公安局备案

公安局备案一般按照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

ICP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 http://www.miibeian.gov.cn 在线备案或者通过当地电信部门两种方式来进行备案.

网站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经营性网站备案须知: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第八条 备案经营性网站名称含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营性网站备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

1、申请者向通信管理部门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范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上工作平台(网址:http://www.baic.gov.cn),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三)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送达

1、将书面材料通过邮寄或当面方式送达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政编码:100080)。

以当面方式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五)备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2、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3、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4、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1)与主张权利人所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2)与主张权利人已办理备案的网站名称相同或近似,可能造成他人误认。

(3)使用了主张权利人拥有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

(4)主张且有证据证明,申请备案的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5)主张且有证据证明,主张权利人对申请备案的网站拥有所有权。

5、异议处置。

(1)对证据充分的有效异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中止相关网站申请备案的程序。

(2)对网站所有权和网站名称所有权提出异议的,异议方应在提出异议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定网站名称所有权的民事诉讼。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照有关的民事判决结果,恢复网站备案的受理工作。

6、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备案网站发放统一制作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

(六)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网站ICP备案是什么,不备案有什么后果?众所周知,服务器位于中国大陆境内的网站,都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网站备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各地通信管理局主管的“ICP备案”,另一种是由各地公安部门主管的“公安备案”。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国家机关单位许可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网站ICP备案是国家工信部下属各省市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因此请严格按相关规定提供资料,以便提升网站ICP备案的成功率。

ICP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服务器放在国内和国外,有什么区别呢?从服务器本身的软硬件来看,几乎没有区别最大的区别在于国情和政策:1)如果你的网站需要接入一些国内的企业服务(比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就必须把服务器放在国内并办理好备案手续,否则是无法接入的2)国内的政策,整体而言对于国外网站的控制会越来越严格,所以当在国外服务器上的网站,会存在一些政策风险,有可能会出现不定期的无法正常访问。

备案前要准备什么?

为节约备案时间,建议您提前将以下信息准备完毕:

1.域名:可直接在我司购买域名,也可以自备域名。因备案核查域名持有者信息,域名持有者需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

2.证件资料:

个人备案:需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企业备案:需要企业注册证件原件扫描件、备案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核验单。

北京备案注意事项:

1.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目前要求,在北京备案的域名,必须为境内注册商处注册的国内域名和部分通用国际域名(比如 .com .net .info .cc

.wang 可以在北京备案)境外注册商处注册的所有域名以及国内注册商处注册的境外域名(如.hk .name .me .us .hk .biz .top

等)北京管局一律不予通过。

2.北京管局不允许变更主体性质,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企业备案,只能注销个人备案后重新企业名义提交备案申请

3.北京若主办单位名称、性质、证件号、域名有变更,需要重新拍照核验其他只修改电话、地址、ip 不需要重新拍照核验

网站ICP不备案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受理备案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处

备案工作咨询电话:82519345、82519346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用户首先选择“备案业务”,单位用户选择“单位网站备案”,个人用户选择“个人网站备案”;

第二步:注册用户信息,请用户记录并保留注册信息,用于后续网站备案及以后查询修改备案信息;

第三步:用户成功注册后,输入“域名”及“密码”进入网站备案系统填表流程;

第四步:用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步骤顺序填写备案表单,并按要求上传附件,用户在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后,用户将不能修改备案信息;

第五步:用户网上提交备案信息后,我单位将对网上数据进行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用户可凭“域名”及“密码”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则按要求进行修改(注: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点击“打印盖章”查看审批状态);

第六步:初审通过后,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继续完成后续备案工作,点击“打印盖章”,下载《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并打印加盖公司印章;

第七步:将盖好印章的《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扫描后上传扫描件,我单位将于3个工作日内审核用户上传的扫描件,如审核不通过,则按要求进行修改;

第八步:用户上传扫描件后,并通过最终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反馈用户网站备案编号,用户需将网站备案编号置于网站首页下方;

至此,备案工作完成。

注意:1、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点击“打印盖章”查看审批状态

2、用户登录备案系统点击“完成备案”查看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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