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相同归属地
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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