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需要携带与身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
按备案性质准备:
1、性质为个人,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个人签名)、照片。
2、性质为企业,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负责人签名+盖公章)、照片外加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备案须知: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局备案
一、企业网站备案所需资料: 1份( 营业执照 )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1份网站负责人的 身份证 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1张负责人的半身彩色照片(.jpg格式); 主办单位所在地的详细联系方式。 二、个人备案所需资料: 1份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备案流程: (一)前期准备: 1、申请者向通信管理部门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 经营范围 。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信息产业部的网上工作平台,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三)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 代理 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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