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注册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其域名构成商业标识,从这一前提出发,互联网上的域名与互联网下的商标,有惊人的相同之处。
域名是互联网上区别经营者的标记,有表达作用,也代表商品或服务,接受社会评价,是经营者商誉在互联网上的表现。
(二)不同点
域名只能由文字、数字组成,包括中文、拼音、外文域名。而商标除了文字、数字外,还可以由图形构成,由文字、数字与图形的组合构成。从这一“物理”前提出发,域名只可能是侵犯文字、数字商标,不会侵犯图形、组合商标。
在美国,域名与商标的另一个不同点,是域名不要求显著性。域名可以是行业名称或商品通用名称,而且有一种倾向,即越是不显著、通用的域名,其市场价格就越高。如vcd产品,人们在不知道特定商标、企业名称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直接输入vcd.com,进行搜索,就会找到生产vcd且使用vcd.com域名的企业。
在美国抢注域名,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是这些通用名称。一方面通用名称不可能侵犯商标权,另一方面通用名称域名转手出售的价格非常高。汽车(car)、房产(housing)、快餐(fastfood)、家居(furnishings)、空调(air-conditing)、计算机(computer)这些通用名称,不能申请商标,却可构成非常有价值的域名。
一种品牌形象的标识。确切说没有“企业域名”这个概念的。只是一个域名被企业网站使用后即可称之为“企业域名”。首先这个域名要和你的企业名称相关,和企业内容相关更好。主要还是为了推广企业产品及知名度,可信度。使用和普通域名一样的,本身就是普通的域名。个别企业会开通或者购买企业邮局服务,方便电子商务沟通,以@域名为结尾,在一定程度上更具有可信度。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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