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租赁经营和委托管理优缺点有哪些?

酒店租赁经营和委托管理优缺点有哪些?,第1张

酒店租赁经营和委托管理优缺点如下:

一、租赁经营模式有以下优点:

1、省钱:无需向酒店管理集团缴纳高额的管理费和付给管理团队大笔的人员工资福利费,从表面上说能够节约下来一大笔费用。

2、自己说了算,自由,酒店管理权仍在自己手中。

3、一定程度提升酒店形象,知名度。

租赁经营模式的缺点:

对于酒店的运营管理来说,该模式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并不能带来客源,也无法对酒店营销管理带来明显的帮助,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服务标准监督等基本上没有什么帮助。

二、酒店委托管理模式

在委托管理的酒店模式中,业主提供酒店土地使用权、建筑、家具、设备设施、运营资本等,并承担法律与财务责任,而酒店管理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将在合同得到明确。

酒店委托管理模式适合没有酒店管理经验的投资者,并且要求业主又有一定的资源基础。我国的酒店发展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在酒店业早期,不少业主对现代酒店管理模式不太熟悉,委托国外有先进酒店管理经验的公司帮助管理酒店,取得不错的成绩。

但酒店委托管理模式也存在2个大缺点:

1、投资者将管理权转让给管理公司,对酒店经营控制大大降低。

2、委托管理费用成本开支巨大,会降低利润。

酒店经营管理模式主要简介如下:

1、委托管理:通过酒店业主与管理集团签署管理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确保管理集团能以自己的管理风格,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来向被管理的酒店输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并向被管理酒店收取一定比例的"基本管理费"(约占营业额的2%至5%)和"奖励管理费"(约占毛利润的3%至6%)的管理方式。

2、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利用管理集团自己的专有技术与品牌与酒店业主的资本相结合的来扩张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

通过认购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将管理集团所拥有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品牌名称,注册商标,定型技术,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及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许酒店,并一次性收取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或初始费,以及每月根据营业收入而浮动的特许经营服务费的管理方式。

3、带资管理:通过独资,控股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投资方式来获取酒店经营管理权并对其下属系列酒店实行相同品牌标识,相同服务程序,相同预订网络,相同采购系统,相同组织结构,相同财务制度,相同政策标准,相同企业文化及相同经营理念的管理方式。

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是在我国最早采用此方式的国际酒店管理集团,2000年以前基本上以合资经营为主,对大多数管理的酒店持有绝对控股权。

4、联销经营:近年来,伴随着全球分销系统的(GDS)普及和互联网实时预订功能的实现,国外的"联销经营集团"应运而生并且发展迅猛。酒店联销集团是由众多的单体经营管理的酒店自愿付费参加并通过分享联合采购,联合促销,联合预订,联合培训,联合市场开发,联合技术开发等资源共享服务项目而形成的互助联合体。

拓展资料:

目前国内酒店业通行的做法是基于岗位责任制基础上的制度化管理,一些著名的酒店集团已总结和推出了自己成熟的管理制度与规范,其岗位职责规范设计条分缕析可谓面面俱到,并已在国内酒店业管理市场上大行其道、广为流传。

一些新建的酒店、宾馆将其奉若圣明,积极移植引进。在管理制度引进过程中,不乏成功的案例,但也有许多酒店的管理者发现,虽然以一流酒店为基准模仿制定了许多的规范制度,但未起到明显效果,酒店管理中许多具体的问题最终还是得总经理亲临“现场办公”才能真正解决。

酒店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高效率协调配置酒店内外各种资源,为客人提供最大满意的无缺陷服务。

于是,一些酒店管理者感叹“制度管理不如现场管理”,更有一些酒店由此主张“以走动式现场管理取代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固然高效,但带来的负面后果是:酒店花大量心血建立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酒店的主要管理者因陷于具体琐事脱不开身,最终疏于考虑企业发展大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战略性失误。

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呢?经过历时半年,对7家二到五星级酒店的个案调研,我们发现: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并不是制度化管理本身已过时,而是这些酒店的管理制度设计没有针对酒店业务中最重要的问题环节,而所有成功酒店的现场管理所体现的共同的核心特征就是问题管理模式。

参考资料:酒店管理模式-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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