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连通天下,策划点石成金”,公司自创立以来就意识到未来网络对整个世界的改变,对整个传统商业模式的颠覆。但,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就在“点击”的一瞬间。点,可以把货架上落尘的商品远销海外;点,可以从线到面,影响整个时代的风向;点可以成名,点也可以成金,但谁又能迎来这轻轻的一点呢?这“点”始终是点石人之前或者之后一直研究的课题。
东方网络团队坚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倡导以诚信为本,以人为本。通过诚信建立起来的信任使我们的价值观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公司拥有一支跟上时代、跟上市场、跟上企业发展的强有力的执行团队和员工队伍,公司不断的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广泛的发展空间,激发员工的潜能,使员工在充满竞争的环境里自信的迎接各种挑战!在创新时代展示自己的创新才能!
回望来路,历经多年的风风雨雨,兰州东方商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不断的荣誉中成长起来,其骄人的成绩获得掌声阵阵!但展望未来,兰州东方商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发展还需要东方商易客户一如既往的支持和信任!东方人也愿于您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明天!
审批部门:各省通信管理局审批流程:网上提交——受理通知书(退回修改)——办理完成
审批时间:受理后40-60个工作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内容服务商英文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简称为 ICP经营许可证,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其必须具备的证书即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证(ICP许可证)。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叫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证(ICP许可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经营范围: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证制度。
申请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得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必要的人员、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申请申请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工商局调档);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3名员工的社保证明、身份证、联系电话、邮箱、固话;
6)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7)域名注册证书。
年检流程:
ICP资质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月到3月,企业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
1、网上系统申报;
2、纸面文件和ICP证书;
3、年检通过;
4、ICP证书盖章。
注:每个省份通信管理局要求不同,对于网站业务类型,及人员要求各有差异,具体申请细节和材料清单可联系天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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