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示“要克隆的号码已被克隆过多次” 由于好友已被克隆过多次,可能会对对方造成骚扰,所以出现该提示,建议尝试克隆其他好友或收到添加对方为好友。
3、提示“系统繁忙”,再次操作提示“已达到次数上限” 一般是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造成的,但系统会默认您当次的克隆操作已使用了一次克隆次数,克隆次数使用完毕后无法进行补发,建议下个月更换网络环境重新尝试进行克隆操作或手动添加对方为好友。
请问楼主是用好友克隆时,两个QQ号码互为好友有没有超过7天以上时间?这个需要超过7天以上时间才可以,而且好友克隆一个月内克隆与被克隆次数之和不能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了,就只能等到下个月了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