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用户权益、威胁数据安全、违反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等四方面8类问题,涉及22个具体场景,如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弹窗、强制个性化服务、威胁数据安全、“黑宽带”等。
工信部表示,在扰乱市场秩序方面,将重点整治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包括无正当理由限制其他网址链接的正常访问、实施歧视性屏蔽措施等场景。
平台间的屏蔽封杀由来已久。抖音内容无法直接微信、支付宝无法在美团使用、淘宝微信相互屏蔽等现象屡见不鲜。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出台,要求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竞争有序开放包容发展环境等。对于平台经营者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一般可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头腾大战”曾撕开平台封禁的一角。抖音2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腾讯垄断,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要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这一行为,并赔偿抖音9000万元。随后,双方陷入了冗长的“口水战”,而类似的法律纠纷近年来在这两大互联网巨头间已频繁发生。
反垄断执法趋严也让平台间筑起的围墙略有松动。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开出反垄断罚单,同步对其作出行政指导书,明确要求阿里依法加大平台内数据和支付、应用等资源端口开放力度。
至7月,有消息称阿里和腾讯考虑互相开放生态系统,阿里的初步举措可能包括将微信支付引入淘宝和天猫;而腾讯可能将允许阿里的电商信息在微信分享,或者允许微信用户通过小程序使用阿里的一些服务。对此,双方暂无回应。
随着各方监管力度的加大,接下来的互联网竞争或将打破孤立、封锁、屏蔽的现状,朝着更开放、包容兼容的方向发展。
针对侵害用户权益方面,工信部重点整治应用软件启动弹窗欺骗误导用户、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等问题,包括弹窗整屏为跳转链接、定向推送时提供虚假关闭按钮等场景。
网络弹窗现象饱受诟病。工信部曾于7月8日表示,要大力推进App开屏弹窗信息骚扰用户问题整治,对用户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弹窗信息标识近于无形、关闭按钮小如蝼蚁、页面伪装瞒天过海、诱导点击暗度陈仓”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督促企业重视用户诉求,解决好在开屏信息页面中存在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跳转等问题。
截止当时,百度、阿里等68家头部互联网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21年二季度,开屏弹窗信息用户投诉举报数量环比下降50%,误导用户点击跳转第三方页面问题同比下降80%。
7月18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发布了《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在官方渠道下载测试用的30款软件中,有11款存在网络弹窗问题,占调查总量的37%。其中,暴风影音安装时,默认勾选的软件所带弹窗存在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360安全浏览器、360安全卫士弹窗内容存在以挑逗性暗示性图片或语言诱导网民点击,推广不明网站的情况,还存在推广非法药品,夸大药品疗效,涉嫌虚假宣传。
此外,在小鸟壁纸、360安全浏览器、360安全卫士、腾讯视频4款软件中,具有商业性质的广告既不标注“广告”字样,也不注明广告来源;QQ、腾讯视频的弹窗尺寸占比不合适。
而针对“个性化广告关不掉”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明确,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信息推送,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即使获取到了消费者一时的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也应当为个人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且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同意前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这契合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如《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要求,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则规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身份、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第三方也应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一旦变更,则应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个人信息数据,尤其是人脸、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被要求更加谨慎处理和严格保护,以防范如AI换脸、AI变声等涉深度伪造技术所带来的安全风险。
如3月18日,国家网信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约谈映客、小米等11家互联网企业,督促其加强对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措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同时,伴随着近日滴滴事件引发的网络安全监管风暴,未来企业尤其是掌握海量数据的平台企业在出海时对数据合规的需求或将增大。
日前,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提出推动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同时强调做好走出去的风险防范。其中,数据安全、数据出境管理被重点强调。该指引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完善内部合规制度,严格落实我国法律法规有关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规定。同时提到,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支持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在违法资源和资质管理规定方面,工信部还将重点整治“黑宽带”和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等问题,包括转租或使用违规网络接入资源、未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等场景。
公开资料显示,黑宽带又叫“山寨宽带”或“黑接入”,是指未取得通信管理部门许可接入服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利用违规渠道获取的公用带宽资源,向普通用户提供上网接入业务,从而获得经济收益的非法经营行为。
早在2017年,工信部就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要求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各地政府与三大运营商都曾对“黑宽带”进行打击。如2017年深圳市开展打击治理非法互联网宽带接入行为专项行动,在南山区三个城中村清理非法宽带9000户,捣毁11个“黑宽带”窝点。同年,广州警方捣毁非法互联网宽带犯罪窝点18个,8人被刑拘,涉及用户9500多户,涉案金额700多万元。2019年,福建厦门市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宽带”专项行动的通知》,整改到位的经营“黑宽带”楼宇数800多栋,涉的终端用户数近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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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改中国联通提出的口号是“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全国联动、步调一致。”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坚决贯彻、不打折扣、全面完成集团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第二、三阶段“零”违规。从此可以看出联通此次查处违规业务的决心。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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