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联通整治违规互联网接入及大带宽业务”

如何看待“中国联通整治违规互联网接入及大带宽业务”,第1张

本次整改中国联通提出的口号是“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全国联动、步调一致。”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坚决贯彻、不打折扣、全面完成集团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第二、三阶段“零”违规。从此可以看出联通此次查处违规业务的决心。

运营商私自开通业务并扣费应当按照三倍赔偿。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消费过程中,如果移动公司存在乱扣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损失可以要求移动公司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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