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办理审批。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见文章下方推挤)。
三、单位的概况。
四、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五、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六、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七、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温馨提示: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切勿故意谎报,一旦发现谎报将在3年内无法申报办理。
申报办理互联网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三、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单位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五、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互联网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一、申请方向当地省级、直辖市、自治区新闻出版社新闻部门提出申请办理;
二、新闻部门通过初审后会递交到新闻出版总署;
三、新闻出版总署会把申请方的材料送到网络处,网络处进行申报材料登记,并对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
四、最终结果会由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申请方。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前置审批许可文件简介:前置审批许可文件,是申请工商登记之前按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业、特定经营范围等需要其他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法律性文件,比如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有商务部或地方商务局的批准文件。年审的时候,如果上述审批许可文件已到期,则需再申请年审前重新取得相关的审批许可文件。所以,你可以看看你们有什么前置审批许可文件已到期需要重新申请的,如果没有,就直接将手头上的提交年检就可以了。
前置审批许可文件包括:
从事餐饮业:应当取得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应当先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事食品生产:应当先取得质监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先取得文化部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旅馆业的:必须先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网络出版,又称互联网出版,网络出版是指具有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流通渠道。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出版物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但是这个界限依然没有分得很明确。像我们平时用到的网站得到、知乎日报、好奇心日报、无讼阅读、在线读物这种供游戏发行、文学原创网站、豆瓣阅读等等还有目前比较火的小说、动漫网站等也都是需要办理的,还有就是小程序上线和app上架都需要有这个资质的。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3.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 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5.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7.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适用企业
网络出版许可证主要是针对公司而言,这里的公司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的企业,具体的业务分为四大方面:
1. 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2. 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3. 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公司的执照副本
3、公司调档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最少九名编辑证(中级5个,初级4个)和身份证复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训证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证书复印件。
8、CP证书
注:广电总局会实地考察,办公面积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员100以上。
申请地点:新闻出版总署
审批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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