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不备案的情形
1、普通的工商企业
如果有限合伙不是以投资为目的,而是从事实业经营的,那么,很显然此类有限合伙不符合私募基金的基本定义,无须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2、持股平台
如果投资人是为了实现间接持股,才通过有限合股进行股权投资的,笔者认为也不属于私募基金。但是这种情形有时会比较难以界定。
对于股东中存在有限合伙,而又想要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当这个有限合伙是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或者高管持股平台的,按照目前的口径,也无须进行私募备案。
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新三板定增环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的规定,单纯持股平台不得参与新三板定增,如果要参与,可通过认购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新三板定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正面回答法人名章需要配合企业印章使用才具备和产生法律效力,所以法人名章不需要备案。除了法人名章之外,公司职能部门使用的印章如人事部的人事章,生产企业的质检章,以及建筑公司的项目部印章,这些印章主要是对内协调工作、以及在生产资料文件上使用的,对外没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进行备案。
二、详细分析
印章是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企业经营活动当中使用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名章这五类使用频率是最高,其中除了法人名章之外,其他都需要进行备案。
三、印章管理工作有哪些值得注意
专人专章专管,根据印章的种类不同,设置不同的部门章,做到专人专负责,制定完善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印章不得随意带出,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建立好登记,审批,记录的外带制度,并安排专门的印章管理人员一同外出。建立起完善的使用责任与追责制度,明确违规使用印章的惩罚措施。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