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购官网是传销吗?

零购官网是传销吗?,第1张

零购官网不是传销,截止2019年2月27日零购官网未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零购官网是昆山市那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的购物平台,该公司于2015年02月11日成立,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

昆山市那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不是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传销需符合以下三条: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扩展资料: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点击进入;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首页搜索框输入“昆山市那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点击查询;

三、在搜索的结果中找到“昆山市那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更名为“苏州市那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点击进入;

四、从搜索的结果可以看出,昆山市那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开业状态,未被列入异常名录,不是传销。

可以看它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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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xiayuyun.com/zonghe/377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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