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1号 - 025-83343333
网站 - 路线指南
长江南京通信管理局
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大马路95号
路线指南
一)经营性网站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 http://www.scca.gov.cn" http://www.scca.gov.cn
中国通信网络:http://www.tmn.cn" http://www.tmn.cn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fjca.gov.cn" http://www.fjca.gov.cn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http://www.shca.gov.cn/hyfg.htm" http://www.shca.gov.cn/hyfg.htm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zca.gov.cn/" http://www.zca.gov.cn/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jsca.gov.cn" http://www.jsca.gov.cn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ahta.gov.cn" http://www.ahta.gov.cn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heca.gov.cn" http://www.heca.gov.cn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sdca.gov.cn" http://www.sdca.gov.cn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http://www.tjca.gov.cn" http://www.tjca.gov.cn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http://www.bca.gov.cn" http://www.bca.gov.cn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ecc.gov.cn" http://www.ecc.gov.cn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xca.gov.cn" http://www.xca.gov.cn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http://hca.hl.cninfo.net" http://hca.hl.cninfo.net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jlca.gov.cn" http://www.jlca.gov.cn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sxca.gov.cn" http://www.sxca.gov.cn
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 申请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在本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 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5、 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6、 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的技术方案;
7、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交的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2、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 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 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和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7、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递交国家或市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三)办证时间:60个工作日左右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