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间写过一篇关于《直播盛世,业已末路?》一文,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一直以来,互联网创业都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一个行业越火,那么其冷却的速度越快。所以,当某个行业成为互联网风口的时候,虽然众多创业者摩拳擦掌,资本闻风而动,但看似火爆的表象之下,却往往意味着整个行业将迎来最为惨烈的厮杀。
而厮杀过后,幸存者往往都会喊出“优胜劣汰,剩者为王”的口号,以达尔文进化论来宣告自己的胜利,浑然忘却了满身的累累伤痛。对于每一个曾经或正处在互联网风口的行业来说,不外如是。而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来看,那些众多倒下的创业者们,则更为残酷的用失败来宣告这一行业已经从火热转向冷清。
英雄迟暮,美人白头,这种处境总是让人唏嘘不已。而这次的英雄,是曾经火的一塌糊涂的直播,美人,则是因为直播崛起而如日中天的网红经济。它们似乎终究难逃互联网风口之后迅速风停的魔咒。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此次的通知,并未如以前一般,获得一致支持,反而是让整个行业陷入了一场诡异的沉默期。之后,北京市网信办又责令映客、花椒、一直播、小米直播、六间房、快手、在直播等直播网站进行全面整改。
种种迹象表明,已经过了野蛮生长期的网络直播平台们或将迎来第一个刺骨寒冬。那么,连续几记重拳击打的是色欲横流的泡沫经济,还是茁长成长的未来互联网经济的砥柱?网络直播将何去何从?
运营成本与商业模式之痛
2016年,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做好迎接的姿态,就急匆匆的在资本寒冬的呼声中进入了“全民直播”的时代。
根据CNNIC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亿1000万,其中,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亿2500万,占网民总体的45.8%。保守估计,具有即时、鲜活、亲近等优势的直播平台超过500家。
可以说网络直播以铺天盖地之势席卷了整个互联网行业,成为其中最火的热点。但随着行业内大量平台的诞生和资本巨头涌入,问题开始逐渐显现:直播服务的运营成本正在急速增加,商业模式同质化也日益严重。而这两大问题导致众多直播平台几乎难以盈利,只能鏖战在烧钱混战阶段。
从运营成本方面来看,直播平台主要在两个方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一是高昂的带宽成本。中国运营商1T的宽带费价格约为每月2000万元,每百万人观看720P清晰度的直播需要约1.5T左右的带宽,就行业平均水平而言,在线人数每达到百万人,直播平台每月仅带宽费用就至少要花掉3000万元左右。而网络流畅度和清晰度是直播的命门,做不得任何妥协。随着直播用户越来越多,宽带运营成本必将持续增加,导致越来越多的平台资金链吃紧。
二是对网红和明星主播资源的资金投入。2015年,一份《游戏直播行业身价TOP主播排行》榜单在网上流传,其中10余名主播身价高达千万以上,位列榜首的“若风”估价更是达到2000万元一年,超过了不少一线明星的水准。拥有知名度的主播带有巨大的流量,是各大平台争抢的对象,因此导致主播身价水涨船高的同时,各大直播平台也开始陷入“挖角之战”。这更无形之中让网红摒弃了忠诚度,所以直播平台耗费巨资培养出的网红常常被对手挖走,导致人财两空,这无形之中让整个直播行业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而从盈利模式上看,众多平台的主播商业化套路也几乎如出一辙。
第一类为后向付费模式的直播,针对希望推广自己产品的第三方,用直播形态植入并表现出来,比如电商类直播。第二类为前向付费模式的泛娱乐化直播,是针对用户方的付费,用户观看直播的同时“打赏”礼物,再据此延伸出其他产品付费的功能。第三类为结合有网红潜质的主播,制作高质量PGC或PUGC栏目,将优秀主播个人IP价值最大化,并进一步衍生出更多影视、娱乐方向的收费形式。
目前直播平台大部分属于前两者,无论是广告还是打赏所得利益,平台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入主播钱袋。这样的收入很难维持其自身运营成本。而被寄予厚望的第三种模式也面临着门槛制作成本高和重点监管的多重压力,能够成功者寥寥无几。
总之,当下的直播商业模式早已令很多平台陷入盈利困局,造成了主播吃肉,平台喝汤的局面。现如今,广电局出台“持证上岗”、限制直播内容等硬性规定对平台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毫不夸张的讲,众多小型直播平台会将会在这样的监管之下成为炮灰,而主流直播平台在商业模式的探索上也将更加束手束脚。
内容称王难抵政策风险
除了运营成本和商业化难题,网络直播平台也面临严重的内容风险问题。当前直播平台,一些所谓网红和美女主播为吸引粉丝,以低俗、色情等内容大打擦边球,利用涉黄、涉暴、甚至涉毒等内容哗众取宠,满足用户的猎奇心理。虽说在短时间内迅速吸引了观众,但无形之中更为平台增加了政策风险。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问题。是因为平台运营成本过高,难有资金和精力去进行直播内容的创新和新商业模式的开拓,遂选择以低俗、色情等内容迅速吸引用户,造成了监管风险的增加。而这已经成为网络直播平台发展阶段难以避免的问题,毕竟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和平台都会选择利用捷径积累人气,这本身也是由市场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导致的。
如今广电总局出台规定,甚至北京市网信办又责令映客、花椒、一直播、小米直播、六间房、快手、在直播等直播网站进行全面整改,说明了此类直播内容将会越来越难以生存。受此影响,不仅仅是主播,直播平台也势必会损耗掉大量的人气。
尤其更让直播平台焦虑的,是广电总局出台规定后“持证上岗”的问题。
所谓“持证上岗”就是直播平台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截至2016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了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包括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网站等。目前的直播平台,只有YY、映客、虎牙等部分直播平台具备了《许可证》,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等大的视频平台与旗下直播平台共用同一个《许可证》,而其他更多的直播平台并没有查到其拥有许可证。
据规定,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禁止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而想要获得这个许可,直播拍平台将会面临两大难点:
(1)新申请单位现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2)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
基于以上两个门槛,大型直播平台可能通过尝试申请资质,或采取与持证方合作的方法解决准入问题,但是小型直播平台可能就要面临着被淘汰的命运。
但这也不意味着大型直播平台可以高枕无忧。影响他们发展的,很有可能是他们的许可证是否取得了通知相关的两项许可证。一是通过互联网对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二是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这样的规定意味着,即便拥有《许可证》,但没有上述许可项,直播平台也不能从事活动和事件的直播服务。从这两条可以看出,广电总局对直播自制节目的栏目化进行了约束,因为直播内容的升级很有可能涉及到诸多敏感事件,难以有效控制。所以,此前直播平台推出的诸多直播综艺,可能都会在受到影响。
而除了《许可证》的问题,另一个直播平台该忧虑的就是备案问题。
根据广电的通知规定,在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一名直播行业人士分析称,这条要求对大公司应该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中小公司以及走上创业路的公司而言,基本就是断了生路,因为广电总局会对直播服务的单位进行审核,看他们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管理条件以及内容审核把关能力。中小公司和创业公司估计很难达标。
总之,广电总局从准入门槛和直播内容两方面加强了对直播平台的约束,那些依靠美色经济吸引眼球的平台不仅要应对力度加强的监管,还要面对自身内容同质化问题导致的用户流失现状,随后监管政策的收紧,此类直播很有可能会在这一场“清洗”中被淘汰掉。
寒冬将至,胜利果实或被巨头攫取
商业巨头纷纷试水直播,已经使得直播平台竞争更加激烈,现如今广电总局这一“飞来横祸”降临,可以预想,势必会加速整个行业的洗牌。行业将从火爆期进入冷却期,甚至可能直接进入寒潮之中。
而在洗牌之后,幸存的直播平台也许将会长期难以恢复元气,毕竟,他们之所以爆得大名,是靠整个行业的火爆带动的,而不是因为自身商业模式和产品创新。因此,所有直播平台都在一条船上,只是热潮退却之后,有的平台掉进水里淹死了,但幸存着也依旧难以下船。
在这种外部环境下,因为直播而诞生的网红经济这颗果实,最终可能会落入巨头手中。其中最有可能攫取网红经济这颗胜利果实的,则是阿里巴巴与腾讯。这两家诞生于互联网的公司,目前已经成为亚洲市值最高的公司。有钱,任性,杀伐果断的他们,估计很难放弃这种机会。
以阿里巴巴为例,优厚的电商资源与直播平台有着天然的契合度,网红主播只需提供购物经验为粉丝精准导购,即可坐享其成,这对于网红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毕竟,像网红这种自带流量的群体,离变现最近的领域可能就是卖东西了。所以,在直播浪潮不可避免的衰退重压之下,众多平台主播面对如此危机应该会纷纷投入电商怀抱。
但是,可能会攫取直播的胜利果实并不仅仅只有阿里,因为它还将面对另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那就是腾讯。
腾讯同样作为互联网商业巨头,可以说拥有最庞大的用户量,加上近似的社交模式,腾讯很容易将用户引导至直播平台。而拥有了源源不断的人气之后,对于如何将流量商业化,一直是腾讯较为擅长的。而无论是资金、人才、用户、广告等各个方面,腾讯也都有着可以与阿里一较高下的实力。所以,直播最终的归宿,终究还是阿里腾讯的双雄之争。
当然,除了阿里和腾讯最有机会攫取直播的胜利果实之外,微博也有可能会在最后的直播盛世中分得一杯羹,因为它的社交优势有点类似小一号的腾讯。但是想要成为直播的行业的掌控者,估计很难越过阿里腾讯这两座大山。
但不论是阿里接盘还是腾讯接手,直播最后的归宿都可能会成为某个平台的一个功能。想要独立创造一片天地,似乎已经不太可能了。
总之,网红经济如同不断涌起的彩色泡沫,短时间内聚焦了各界的眼光,塑造了具备广泛知名度的商业态势,正在形成一种内容创新的商业模式,甚至有可能创造一种产业链,但是这些光环之下,依旧无法掩盖起本身的脆弱性,一经外界触碰,就很有可能为商业巨头截胡,为他人作嫁衣裳。
而如今,直播这个风口,似乎真的要停了。
这让我想起一句诗: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广电总局出台规定后“持证上岗”的问题。
所谓“持证上岗”就是直播平台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截至2016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了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包括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网站等。目前的直播平台,只有YY、映客、虎牙等部分直播平台具备了《许可证》,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等大的视频平台与旗下直播平台共用同一个《许可证》,而其他更多的直播平台并没有查到其拥有许可证。
据规定,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禁止开设互联网直播间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而想要获得这个许可,直播拍平台将会面临两大难点:
(1)新申请单位现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2)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
基于以上两个门槛,大型直播平台可能通过尝试申请资质,或采取与持证方合作的方法解决准入问题,但是小型直播平台可能就要面临着被淘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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