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很多种备案,具体内容各有所不同;
1。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5。中国能效标识备案。
6。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制。
7。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备案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后进行。
8。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9。CCC标志备案。
10。司法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11。海关备案手册就是你公司将来用来做退税的时候的海关留底资料。
12。国家商务部规定只有通过商务部备案的企业的才是正规合法的特许连锁加盟企业,企业得符合商务部规定的条件和具备一定的实力才能在国家商务部备案,达不到条件和实不够的企业国家商务部不予备案。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种
问题二:备案是什么意思哟 你说的是网站备案吧。
你要是买国外的空间网站就可以不用备案的。要是买国内的空间就得备案。
icp备案:信息产业部对网站的一种管理,为了防止非法网站。就像是官方认可的网站,就好像开个小门面需要办营业执照一样。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精神: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包括企业及储人站点)的严格审查工作,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性网站, 根据网站性质,将予以罚款,严重的关闭网站,以此规范网络安全,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编辑本段备案的目的
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问题三:用工备案表有什么用 劳动用工备案主要用来记录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员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各项内容。
问题四:《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是什么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如下图所示:
注册方法以及流程:
1、登录网址: iecms.ec/iecms/index.jsp
2、选择“备案登记”后,在所属省市处选择,备案登记机关处选“锦州市外经贸局” 点击提交。
3、经营者中文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4、经营者中文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一致;
5、经营者英文名称:英文力求翻译准确。在输入英文名称时英文单词全部大写;
6、组织机构代码:输入时一定要将代码中的“-”去掉;
7、经营者英文地址:不用写city,province,china。
8、备案地区:选择企业所在地的行政辖区;
9、经营者类型: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一致;
10、企业联系电话和传真:不得填写手机号码,应该填写长途区号及固定电话(要用半角字符输入电话及传真号码);
11、注册资金折美元一栏不用填写;
12、申请企业的各项资料认真输入并仔细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登记”,然后记下登记表系统编号,便于你随后打印登记表;
13、选择“打印登记表”,通过输入登记表系统编号来确定申请企业;在打印界面中,有正面和背面要分别打印。首先点击“正面”,然后再点击“背面”。
14、在打印好的登记表背面,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15、申请材料的报送。申请企业可直接向当地市外经贸局报送申请备案登记的相关材料,各种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问题五:备案是什么意思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备案概述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备案大体分成两种:一是经营性备案,二是非经营性备案。后者相对较多,前者一般由于条件限制很多无法拿到审批。就现在国内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严格地区别二者的差异相对较为困难,多数网站多多少少都会有盈利现象。
性质简介
1.网站性质为个人,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个人签名)、照片。
2.网站性质为企业,提供资料:备案书面文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域名证书、备案核验单(负责人签名+盖公章)、照片外加营业执照。
备案方式
网站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在线备案或者通过空间商两种方式来进行网站的备案.
一种是自主备案,
一种是代理备案。国家通信管理局规定,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备案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会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备案须知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
问题六: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备案表是什么
问题七:备案是什么意思? 就是知会相关的部门,并且交上相关的材料
问题八:职工备案表是什么 职工备案表,是该单位在职职工的登记表。是人事部门用来登记并统计职工信息的表格。
问题九:公司备案是什么意思? 按照字面的意思:备案就是存档备查。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 实践中有很多种备案,具体内容各有所不同; 1。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
问题十:工程报建备案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及备案表:
申请表要开发、施工双方单位盖公章、法人章。
备案表需要一式四份,不盖章,填好相关信息留给备案部门盖章。
文明施工费的具体金额可以在文明施工协议里面找到,一般会附在施工合同的后面。如果浮有,还需要另签。
中标备案收讫通知书及中标通知书:需要收原件1份。
注意如果表上没写日期的话,还需要让当时做招投标备案的人员写上日期。
备案收讫一共有4份原件,要记住都发给哪些部门了。如果万一合同与招标备案信息不一致,就需要重新招标备案,需要把原来的4份备案收讫都要回来,还给招标站,才能重新备案。
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国家投资项目不需提交)及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要要)。
如果没有劳务分包,施工单位有实力一起做完的话。需要出一个相关的情况说明,需要双方盖公章、法人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发挥建设用地备案在土地批后监管中的作用,切实掌握各地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和供后利用情况,不断提高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用地备案工作在土地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用地备案是土地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掌握各地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和利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土地批后监管、主动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2000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电子备案制度实施以来,大部分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能够按要求将审批建设用地情况和供应情况进行备案,为国家有效掌控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和节奏提供了依据。但是,与加强土地管理、增强调控能力的要求相比,建设用地审批备案制度还不完善,备案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为此,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用地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将其作为当前严格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的内容和范围
按照适应强化监管的需要,建设用地备案进一步细化了指标;增加了使用建设用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标和项目的位置坐标等;在土地供应中新增了存量用地和土地利用开发要求等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对全程监管的要求。
1.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本省(区、市)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填写“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备案表”(见附件1)。省级人民政府授权市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备案。
2.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备案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本省(区、市)政府审核同意的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填写“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备案表”(见附件2)。
3.建设用地供应备案
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的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市政府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填写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备案表”(见附件3)。
三、建设用地备案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为适应宏观调控需要,建立土地审批情况和供应情况的快速反应机制,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建设用地动态备案。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后10日内,将有关数据利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通过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网报送至国土资源部;在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审核同意后10日内,将有关数据利用“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实施方案备案系统”,通过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网报送至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手续、签订土地出让(租赁)合同或核发划拨决定书后10日内,将有关数据利用“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通过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网分别报送至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实施方案备案系统和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可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
四、加强建设用地备案数据的分析应用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的相关数据,积极开展分析工作,实时掌握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节奏、产业分布和用途结构等情况,建立建设用地备案数据的分析机制,为加强土地调控提供依据。同时,要探索本地区土地供应的趋势和规律,逐步建立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土地供应模式。
各省(区、市)在对备案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按季度和年度定期形成分析报告,有条件的可形成月度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分析报告报国土资源部(年度分析报告在第二年的1月15日前报部)。
五、健全建设用地备案的工作机制
各省(区、市)要切实加强对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领导,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保障网络连接和硬件设备,建立稳定的工作队伍和环境。
部将继续执行建设用地备案的通报制度,定期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主页、中国国土资源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对建设用地备案情况进行通报。通过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等手段对建设用地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未按要求及时报部备案或在备案中弄虚作假的,暂停受理其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
此前关于建设用地备案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1.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备案表(略)
2.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备案表(略)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备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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