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土地是私有制,这一点和解放前及古代的中国类似,当然,有面积限制,国情条件也不太一样。
一般来说,由于美国从事农业的人口不及劳动力的百分之三,加上美国的人均土地本来就比较多,从事农业的美国农户,一户拥有的耕地面积可以高达200公顷(约3000亩左右)因此,尽管美国的粮食价格并不比中国高很多,但由于美国农户人人都相当于"地主"所以城乡差距和普通的美国工薪阶层相比相差要比中国小些。
资本主义的农业私有制和传统的中国封建地主与农民相比有所差别,通常存在三个阶层:
1: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农场的农户)
2:农业资本家,它们向土地所有者(农户)交地租
3:农业资本家雇佣农业工人进行劳动。
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都是食利阶层,而农业工人是劳动阶层,当然由于社会环境不同,美国的农业工人和农场主之间没有封建社会或旧中国那种人身依附关系,也没有自然经济带来的高迁徙成本造成的人身依附,它们和城市的工薪阶层一样,属于自由劳动者。
而且在种植选择上实行分区和集约经营,比如说:相当一片地区,乃至一个州以一种农作物为主,这样也便于机械化农具的工作。
地租的三种形式是什么? 地租按其形成原因,可分为封建地租和资本主义地租。封建地租有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三种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地租是农业工人创造的被剥削者所占用的超额利润,它体现土地所有者与农业工人的剥削关系。劳役地租又称徭役地租、劳动地租、力役地租,通称力租。封建地主凭借土地所有权和借助于超经济强制,迫使农民(农奴)使用自己的生产工具,在地主经营的土地上,无偿地进行一定时间的耕作劳动以及其他各种杂役。在这种地租形式下,农民为自己的劳动和为地主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分开的。在春秋战国时期,自中原地区开始,劳役地租逐渐衰落而被实物地租取代,残余却保持到清末,有的到民国年间。 什么是地租? 地租是劳动产品扣除生产投入维持劳动者生活必需后的余额,其实质是剩余劳动的产物和剩余价值的真正形态。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保罗 萨缪尔森则认为,地租是为使用土地付出的代价,因为土地供给数量是固定的,因此地租量完全取决于土地需求者之间的竞争。可以利用地租和生产要素的价格来分配稀缺的资源,而不收取地租会造成缺乏效率的以及不适当的使用方法。 土地所有者依靠土地所有权而取得的收入。封建地租是地主无偿占有的农民的剩余劳动甚至部分必要劳动,超经济强制是其存在的必要条件。资本主义地租是租佃资本家交给土地所有者的来自于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体现两者共同剥削雇佣农业工人的关系。 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地租是一个历史范畴。在土地私有制下,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创造的剩余产品被土地所有者无偿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者对劳动者的一种剥削形式。在土地公有制下,地租既是国家从经济上管理土地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国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所有权的形式不同,与此相联系的地租的性质、内容、形式及其所体现的生产关系也不尽相同。分成制农民。分益农(Sharecropper) 又叫分成制农民。是指向土地所有者交纳一定部分的收成作为地租的佃户,这种地租通常占收获物的四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是二分之一以上。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以及美国、意大利和其他一些帝国主义国家里存在着这样的农民。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夏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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