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服务期条款。。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名词解释:服务期条款。。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第1张

你好!

服务期条款指在合同期内的条款,是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包括(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权利包括权力与利益。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不可以的。因为未满服务期,就辞职属于不诚信范畴。单位不会给你开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通过合同固定下来,则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中服务期条款主要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为服务期限,即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时间;二为用人单位就服务期限应对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及其他额外福利待遇;三为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目前实际处理中主要的争议在于后两项。

如果已经规定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是违反协议的,如果单位不放人,辞职会影响自己的信用的!因为如果一旦考上后,在职是不能报考以后的教师考试的。而且如果在任职期间被辞退的话,5年内也是不得报考的。

扩展资料

按照法律,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目前对于未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单位和人事部门一般是不批准调动的。不过可否调动还是有可商量的余地的,因为毕竟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还是有机会的如果不同意,就要等服务期限满为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服务期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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