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流程如下:
1、填写信息判定备案类型: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和网站等信息,系统将根据您所填写信息,自动判定要办理的备案类型。
2、产品验证:对搭建备案网站的云服务器进行验证。
3、填写主体及网站信息:填写网站信息以及办理备案的个人或者单位的真实信息。
4、上传资料:根据要求,上传证件的照片或者彩色扫描件。
5、拍照核验:根据要求,上传网站负责人的照片。
6、短信验证(非必须):目前,仅天津、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浙江、四川、福建、陕西、重庆、广西、云南、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省市用户需完成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短信验证后备案申请才能成功提交管局审核。
扩展资料ICP可以理解为向广大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或部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每当非常时期,就会出现许多可以快速备案的,这其中有很多快速备案的猫腻,一段时间以后,当发现备案有问题时,这些人已经找不见了,在此提醒,在选择别人代理备案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1、凡不能提供网站备案用户名密码的,不可取;
2、凡是不能在指定的用户名里备案的,不可取;
3、凡是备案号不是09开头的,不可取;
4、凡是说能备专项的,不可取(论坛专项没有代理之说);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阿里云——备案引导
(1)如果未进行ICP备案,请访问http://beian.xinnet.com,输入FTP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新网备案系统新增ICP备案信息。(2)如果已备案成功,请登录到ICP备案管理-->备案密码录入,录入备案密码。网站备案成功后,工信部系统会给备案邮箱发送备案密码通知信。
(3)如网站在其他接入商备案过,请登录到新网ICP备案系统,新增接入。
(4)如网站主办单位为其他网站备案过,请登录新网ICP备案系统,新增网站。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精神: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包括企业及个人站点)的严格审查工作,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性网站, 根据网站性质,将予以罚款,严重的关闭网站,以此规范网络安全,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所有没有备案的网站均需要关闭,客户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才能开启,原则是网站先备案后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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