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也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查询:点击首页下方的“备案记录”进行查询
1.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2.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时间在3 个月以上。
3.异地工作: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时间在3个月以上。
4.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
5.转诊转院:因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或有效治疗,需转往统筹区外就医。
6.自行到广西区外住院:如不属于以上第1-5点的就医情况,属自行到贵港市外就医的,广西区内住院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在就医医院降低比例报销;广西区外住院,如果就医地支持异地就医不备案可以跨省直接结算的,不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果就医地要求异地就医必须备案才可以跨省直接结算的,需办理异地就医非常规备案才能异地直接结算。
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异地急诊需要的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 份。
(3)除提供上面第(1)、(2)项材料,根据备案情况不同,还需提供以下的材料:①异地安置退休: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②异地居住:提供居住证明(本人或所投靠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任选其一,及本人与所投靠亲属的关系佐证材料,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③异地工作: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④异地急诊: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急诊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2.转诊转院需要的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
贵港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汇总表: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1
贵港市人民医院(三级)
2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三级)
3
贵港市妇幼保健院(三级)
4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贵港医疗区(三级)
5
贵港市中医医院(三级)
6
贵港东晖医院(三级)
7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医院(二级)
8
贵港市第二人民医院(二级)
9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二级)
10
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限转诊相关传染病)
11
贵港市精神卫生医院(只限转诊精神病类疾病)
12
桂平市人民医院(三级)
13
桂平市中医院(二级)
14
桂平市妇幼保健院(二级)
15
平南县人民医院(二级)
16
平南县中医院(二级)
17
平南县妇幼保健院(二级)
18
平南县第二人民医院(二级)
19
平南同安骨伤医院(二级)(只限转诊骨科专科疾病)
20
平南友好精神病医院(二级)(只限转诊精神病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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