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要看主体是个人的还是公司(域名所有者是个人的不能以公司为主体申请备案,同样公司也不能以个人为主体申请备案), 公司的需要 1、符合要求的照片;(电子版)网站负责人需提供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
拍照背景由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2、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公司性质的还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两份核验单原件(先打印后填写,公司的盖公章)
4、在接入商系统中录入网站信息提交
如果您兄弟公司或为您兄弟公司服务器提供网络接入的公司是没有ISP或IDC资质,那他们是不能为您办理备案的。必须要找一家具有ISP或IDC资质的接入商才可以办理到备案。
以上信息是由专业的ISP接入服务商【迅捷数据中心】提供,如需要了
网站上线需要域名和主机两个必要的部分,其中选择在国内的主机搭建网站的话,都要进行一些实名认证和信息确认的。而选择国外的主机是不需要进行备案的,但是我们的内容也是需要遵守当地的规定。我们在选择主机的时候,需要从主机的配置,安全性,访问速度,稳定性以及是否有售后服务进行保障等问题的
不同的公司规模选择的主机也是不一样的,适合公司发展时期的主机才是最合适的,在bluehost中文站购买主机,下单时输入MDD会有很大的优惠,我们也不为因为语言上的沟通产生障碍。
企业网备案所需资料:1. 1份(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2. 1份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3. 1张负责人的半身彩色照片(.jpg格式);
4. 主办单位所在地的详细联系方式。
如果是个人备案,则需提供1份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一)前期准备
1、申请者向通信管理部门申领《ICP许可证》。
2、申请者取得《ICP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范围。
(二)在线提交申请
1、登录信息产业部的网上工作平台,进入“网站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申请”模块。
2、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的栏目中,填写网站的名称、域名、IP地址、管理负责人、ISP提供商、服务器所在地地址、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
3、在线提交《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4、打印《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三)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书》。
2、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ICP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四)送达
1、将书面材料通过邮寄或当面方式送达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政编码:100080)。
以当面方式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五)备案确认
1、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2、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3、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4、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5、异议处置。
6、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备案网站发放统一制作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
(六)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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