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思南路99号。
上海各分县局网安支队地址及联系方式:浦东网安支队灵山路800号021-22047804,黄浦网安支队金陵东路174号313室021-23033624,静安网安支队胶州路415号1号楼8楼021-22177605。
县级公安局的公安网安支队长是科员级(股级)干部,地市级公安局的公安网安支队长一般称处长,是正科级干部。法律分析
“公安网安”是公安部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门,也被称为“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网络警察需要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网络警察们的职责也有详细的划分,有人负责电子信箱打击辱骂、恫吓和垃圾邮件等现象;有人负责调查青少年色情,包括画面与文字;有人负责电脑追踪恐怖活动,寻找闯入和破坏计算机者;有人负责调查经济诈骗等犯罪。同时由于有些“黑客”还是未成年的孩子,网络警察还增加了“家访”的任务,从打击和疏导两方面维护网络的安全。公安网安支队长虽然是部门领导,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人民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第三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分别规定不同岗位的服务年限和不同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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