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买受人交付定金或购房款,并在未来确定的日期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并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支付全部款项的一种房屋买卖行为。
那么预售商品房时,买卖合同所确定的房屋尚不存在,此时不能办理房屋权属证明,购房者与开发商仅仅是基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后承担较大风险,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了特别规范,如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以很好的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主要是在备案后,如果购房者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购房者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购房者已经付清了房款的,那么房屋竣工后,开发商只能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而不能转移其他人。
拓展资料:《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是国家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的对于城市开发的商品房预售时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百度百科词条
1、所谓备案,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交易必须在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才受法律保护,所以房屋的销售都必须进行备案,不管是一次性还是按揭。一般的备案都是网签合同后对网签的合同进行备案,所以购房流程一般都是先网签,网签之后再备案。2、所谓抵押权预告登记,指的是对有贷款购房的情况,购房人一般都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所以银行需要对房屋做抵押登记。为什么是“预告登记”呢?因为网签合同到办理房产证之间还有一个相对长的期限,银行暂时没办法拿购房人的房产证做抵押,为了保障自身权利,银行就在网签合同之后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对房屋做抵押权预告登记,在正式办理出房产证之后再做正式的抵押登记。对一次性购房没有按揭的房屋,是不需要做抵押登记的,所以没有这一步。
3、购房是有一个顺序流程的,一套房从未售开始到销售完成的流程如下:
可售——签约中——已网签——备案中——已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
注:后两步只有按揭的房屋才有,一次性付款的没有。
还有两个名词:限制销售指房屋被查封或者被监管部门限制暂时不能销售。
非销售范围指不能销售的物业,如配电房、物业管理用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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